致里仁學院大學英語四、六級考生的一封公開信
里仁學院參加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同學們:
2013年12月14日將舉行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是國家級大型考試,國家教育考試中心、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秦皇島市教育考試院高度重視,責令各個考點嚴格部署,周密安排,一定杜絕使用通訊設備作弊的行為。按照上級要求,學院已做好了考試前的周密安排,并加大監考力度,為了防止個別考生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學院在所有考場安裝手機信號屏蔽器,監考教師配備隱型耳機探測器;學校保衛處派專人統一著裝,在塔山、實驗樓、圖文中心、活動中心周圍巡邏,一旦發現有向考場發送信息的人員,將嚴肅處理。
現在,校園內一些不法分子散發大量的推銷考試作弊的通信工具,一些網站也出現有關考試的虛假信息和作弊工具的廣告。請同學們一定不要上當受騙和鋌而走險。任何考試違規行為都將受到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并且所有處分材料都裝入學生本人的檔案,對考研深造和就業將會產生直接影響。如果嚴重作弊被開除學籍,將會影響一生的發展,也對家庭造成沉重的打擊,并影響學院的名譽?荚囀〔豢膳,可怕的是永遠失去機會,失去發展的基礎和前途。
為了使大家順利完成本次考試,里仁學院教務部再一次提醒考生學習、理解和遵守《燕山大學里仁學院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誠信承諾書》內容:
本人自愿參加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閱讀并了解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燕山大學里仁學院本科生考試管理規定(試行)》、《燕山大學里仁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經認真考慮,現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本人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燕山大學里仁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說明:嚴禁將手機等通訊設施帶入考場?荚囬_始后,發現攜帶手機處于關機狀態的按違紀處理,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處于開機狀態沒有接聽的按作弊處理,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使用手機接聽電話、收發短信的按嚴重作弊處理,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對再次違規的學生將從重處分。
二、本人堅決遵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每個人不單純是自己的個體本身,承載著父母培養的艱辛和殷切的期望,承載著老師和學校的教育之恩,承載著應該最大限度的滿足社會需要的責任。因此,同學們應該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學校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正確態度,遵守考試規定,實踐考試誠信承諾,維護考試的公平與公正。
最后,祝愿大家在本次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
里仁學院教務部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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