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構建完善的學生資助管理體系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一貫重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構建完善的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切實解決學生的“民生”問題,促進學生資助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并取得顯著成效。
一、健全機構,建立校、院(系)兩級學生資助管理體制
2007年,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根據國家規定成立了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和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級院(系)相應成立了學生資助工作小組,并指定一名輔導員專門負責學生資助工作;建立起校、院(系)兩級的學生資助管理體制。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嚴格按規定從學校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經費設立學生獎助貸勤基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院(系)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通過黨員捐贈、老師捐獻、校友捐資、社會贊助等設立獎助學基金,獎勵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明確思路,建立完善的學生資助工作機制
學校明確了“以人為本,育人為先;扶助與教育并舉,服務貧困學生成長成才”的學生資助工作理念,理清了“理念先導,制度先行,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的學生資助工作思路。
在助學貸款工作中,學校實行了助學貸款限時上報機制、助學貸款專人負責制、助學貸款工作情況通報、助學貸款工作人員定期培訓、助學貸款工作人員持證上崗、助學貸款工作考評考核、助學貸款違約率與助學貸款額度掛鉤以及助學貸款管理人員約談等制度。
2007年起,廣東省實行了“強化高校管理、激勵約束并重、各方共擔風險”的助學貸款管理新體制。由于助學貸款管理新模式的實行和助學貸款服務工作的改進,助學貸款規模有了新突破,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國家助學貸款從六年前每年400多人和200多萬元增加到現在每年2500多人和1200多萬元。六年來,廣東石油化工學院為15082名貧困學生成功辦理助學貸款7503萬元,六年來的貸款總額為2006年以前貸款總和的9倍,成功破解銀行“惜貸”的國際性難題,實現了“應貸盡貸”的目標和“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莊嚴承諾。
三、建章立制,建立完善的學生資助管理條例
2007年,國家出臺了新資助政策體系后,學校為公平、公正、公開發放各類資助金,切實保護廣大貧困生的切身利益,修訂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學生緩交教育費管理辦法》、《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辦法》、《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國家助學貸款實施辦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考核辦法》、《國家助學貸款工資獎勵辦法》等15個學生資助管理條例,15個服務流程,5個服務指引,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成為了全省資助管理條例最完善的高校,其中《國家獎學金評選計分方法》成為全國首個以計分量化方法評選國家獎學金的管理條例。6年來,雖然學校向15082名和23308名貧困生發放助學貸款7503萬元和國家獎助學金7039萬元,但由于制度健全,服務到位,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各類資助資金的評審發放做到了零投訴,實現了資助育人的政策目標。
(學生處)
撰稿:鄧雄佳 審稿:黎齊英
更多有關"資助,助學貸款,學生,廣東,工作"的文章請點擊進入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新聞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