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結業學生參加重考的通知
各系學生科、相關學生:
目前,2014屆畢業生的課程考試已經結束,學生離校在即。經學院研究決定,對因只欠一門課程【包括公共選修課、不包括畢業設計(論文)】的結業學生,給予一次重考機會,學生自愿報名,過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機會。請各系學生科將學院精神傳達到相關結業學生,并通知其按照《關于結業學生返校參加重修收取費用的通知》(附件1)中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報名時間:6月26日下午14:30-18:00、6月27日上午8:30-12:00。
報名地點:教務部(行政樓205室)。
考試時間暫定為7月1日。具體課程的考試時間和地點,請于考試前三天在里仁學院首頁“校園公告”中查詢。凡因個人原因錯過考試的,學生自行負責,學院不再單獨組織這類考試。
請各系學生科通知相關學生:
1.對于欠一門以上課程的2014屆畢業生,根據《燕山大學里仁學院學籍管理規定(修訂)》第四十七條規定“持結業證書離校的學生,其所欠學分的課程應在一年內跟隨在校學生相應課程考核時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換發畢業證書。換發的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考核不合格或不按期申請考核的,不再換發畢業證書。”并按照《關于結業學生返校參加重修收取費用的通知》(附件1)中的程序辦理相關考試手續。
2.自2015屆畢業生開始,根據《燕山大學里仁學院關于調整補考和重考工作的決定》(燕大里仁字【2014】06號)規定,第八學期不再安排一、三、五學期未通過課程的補考,也不再安排結業學生只欠一門課程的重考。學生因修習學分不足未達到畢業條件要求的,準予結業。結業學生離校一年內,可申請返校參加未獲學分課程的重修,且隨開課班級一起考試,不再單獨安排。
由于以往畢業生存在離校后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將所欠學分修完,錯過了結業證換發畢業證的時間,希望各學系學生科務必通知到未能正常畢業的學生,引起重視,否則后果自負。
附件1:《關于結業學生返校參加重修收取費用的通知》
關于結業學生返校參加重修收取費用的通知
各系及相關同學:
結業學生是指因在校期間課程(包括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環節)考試不合格,未達到畢業條件要求而作結業處理的學生。結業學生離校一年內,可申請返校參加未獲學分課程的重修。全部課程考核合格并經教務部審核通過后,換發畢業證書,否則將作永久結業處理。在燕山大學里仁學院,對于結業的學生,每門課程在校期間都已至少免費參加過兩次考試(正常考試、補考或重考)。根據2014年5月6日院長辦公會的決定,對結業離校一年內返校再次參加重修的結業學生收取一定的費用,收費標準暫定為110元/學分。
結業學生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和學院的開課安排,在每學期第3~5周內到教務部辦理重修申請。重修課程,學院不單獨組織授課,學生可采取跟班聽課、部分聽課或全部自修等多種方式靈活學習,考試時間為在校學生正常考試時間,且重修課程按照實際成績登錄教務系統。具體辦理步驟如下:
(1)學生持本人身份證和 1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教務部(里仁行政樓205室)辦理重修申請;教務部核實學生身份后,為學生開具《里仁學院結業生重修證》(以下簡稱“重修證”)。
(2)學生持教務部開具的“重修證”交費(里仁行政樓205室)。
(3)學生憑“重修證”聽課和參加考試,考試完成后由主考教師登錄學生成績,并將成績單返回到教務部,全部課程考核合格并經教務部審核通過后,換發畢業證書。
此外,結業離校的學生應主動與教務部聯系,了解重修課程考試時間,或通過“教務管理系統”以本人學號登錄,在“學生考試查詢”內可以查詢已安排考試的課程。錯過課程考試時間或因超出規定期限不能換發畢業證書的,責任由學生本人自負。未辦理重修手續的結業學生不得參加有關課程的考試。學生考試過程中嚴重違反考試紀律或者作弊的,該課程考核無效并按零分處理,且該生不得再次參加學校的各種考試。
本通知自2014屆結業生開始執行,由教務部負責解釋。
里仁學院教務部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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