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05年,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也是目前陜北唯一一所工科職業院校。
學院占地總面積625畝,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有館藏書21萬冊,電子圖書2萬冊,教學用計算機1127臺,語音實驗室座位219個,多媒體教室座位數946個,共有各類學生9282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學生4774人,成人及遠程教育學生4508人。
學院秉持“立足地方、服務社會、崇尚能力、辦出特色”的辦學理念,著力為陜北能源化工業、綠色農業、紅色旅游業和全國制造業等培養緊缺的高技能型人才,建立了校企合作+“雙證書”(畢業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人才培養模式,建立了以陜北能源化工基地及金融、旅游、教育、建筑、電力、運輸、林牧等系統為主渠道,輻射長三角、珠三角、黃三角等發達地區的機械、電子、制造業企業的廣闊的畢業生就業網絡。學院坐落在延安市內、環境優雅、文化氛圍濃郁,交通方便。
錄取規則: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省、市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領導下進行,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1、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確定錄取分數線。所有投檔考生按實分排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根據考生分數錄取到所填報的其他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的,也可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3、身體要求:(1)輪機工程技術、航海技術專業,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船員體檢標準》;(2)其它專業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4、學前教育、旅游管理類專業均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楚、聽辨靈敏,有一定的藝術特長。學前教育專業新生進校后進行面試,對面試不合格的學生給予專業調整。
5、外語語種不限。
6、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和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性,石油工程類、應用化工類專業一般要求男性,其它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收費標準:依據陜西省財政廳、教育廳、物價局的文件精神,我院2009年學費標準為:55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