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以培養外經貿應用型高技能人才為主的省屬國有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始建于1985年6月。現有在校生6000余人。2008年有26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在校生人數將突破8000人。招生的專業覆蓋了國際貿易、涉外財會、應用外語、信息管理、旅游管理、藝術設計、機電工程和汽車維修等專業領域。
學院位于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區,占地面積1032畝。校園教學生活條件優越,環境幽雅,與海南師范大學、瓊臺師專等高校相鄰,形成了良好的人文環境;距海口美蘭機場僅五分鐘路程,交通方便快捷。
學院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學術骨干和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273人,其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教師占20%,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教師56人,兼職教授22人。“雙師型”教師77人,并有多名外籍教師在校任教。
學院堅持“以人為本,注重素質,加強技能,全面發展”的辦學理念,注重對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可遷移的職業能力的培養。幾年來投入巨資加強實踐環節硬件的建設,建有多個多媒體計算機房、電化教學視聽室,各專業實驗室正陸續建成使用。同時已在省內外建立了67個校外實驗實訓基地。現設有國家第37職業技能鑒定所、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和英語應用能力AB級考點、全國國際商務英語培訓認證考試考點、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點、全國國際商務單證員及全國外貿跟單員培訓中心、海南省出國勞務人員培訓中心等機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本科遠程教育海南教學點也設在學院,近幾年培訓人數逾萬名。形成了多層次、多元化的辦學格局。學院還分別與美國伊利諾東聯學院、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洲教育部聯合辦學,成功輸送了數十名學生赴美、澳學習。還與美國北美集團、丹麥弗雷德里克斯伐克學院、澳大利亞西澳洲中央技術教育學院等達成合作意向。2007年11月,第一批丹麥學生來到我院進行培訓和開展文化教育交流。
學院設立招生就業辦公室,致力于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學院采取多種形式和措施,積極推薦畢業生就業。與全國各地100多家用人單位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并建立了就業實習基地,收集其用人信息并隨時向學生發布;組織召開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參加的供需見面會、雙向選擇洽談會。近三年學院畢業生就業率均達90%以上, 贏得了用人單位的歡迎和社會的好評。
設有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財務管理專業、營銷與策劃、國際經濟與貿易、 投資理財(金融...、 投資理財(證券...、會計(會計與統計核算...、、會計(涉外會計方向)等專業。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根據生源情況和生源省份的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專業錄取時按“分數優先,專業志愿平行”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先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條件: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在高中階段品行優秀;在文藝、體育方面有特長;在高中階段擔任學生干部,有較強組織能力。
第二十條專業調劑:未進入所填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調劑專業時原則上注重考生原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的相近性和兼顧專業相關單科成績。原填報志愿時不服從專業調劑,但在錄取前向我校提交書面申請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作專業調劑處理。
第二十一條外語語種要求及男女生比例要求:
我院原則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后,除應用俄語、應用韓語、旅游日語三個專業外,其它專業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本校所有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條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投檔時考生的文化課程及術科分的權重計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執行。沒有要求的省份錄取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退檔原則:沒有填報我校志愿者;體檢不合格者;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填專業要求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本人書面申請放棄錄取者;經電話征求意見,考生或考生家長答復不讀者可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可登陸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也可通過考生所在省招辦開設的招生錄取信息網絡或各地市縣招辦查詢。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我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我院現有專任教師273人,其中博士、碩士學位及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以上的教師56人,兼職教授22人。“雙師型”教師77人,占全院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教師的80%,并有多名外籍教師在校任教。逐步形成專業(學科)特色鮮明、結構日趨優化與合理的“雙師型”教師隊伍。
按照海南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學費:普通類機電工程系專業5600元/學年,普通類其它專業52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7000元/學年。
住宿費:所有專業均為1200元/學年(公寓樓四人一間)。
書本費:按學年收取,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