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始建于 1962 年,前身為天津市科學技術進修學院(天津市職工科學技術大學)。 2006 年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改制為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是一所以培養海員為主,兼有理工、經管等學科的綜合性全日制國辦高等職業學院。是我國海事局向國際海事組織申報船員培訓機構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華北地區最先開辦海員對外適任證書培訓的機構,也是華北地區首家通過國家海事局《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體系》認證的教育培訓單位。
學院主校區位于天津濱海新區。占地 180 畝,現已建成有包括教學、實訓、綜合辦公、體育館、學生食堂和公寓等各類建筑 75000 平方米。
學院現有教職工 209 人,在 112 名專任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為 48 人,占教師總數的 45%,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為 88 人,占教師總數的 79% 以上。
學院堅持大力發展海運特色專業和適應濱海新區建設對相關專業人才需求的辦學方針,設置了海運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程技術系、經貿管理系、應用外語系、船員培訓處、基礎課部和成人教育中心等教學機構。開設了海事管理、國際航運業務管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酒店管理(郵輪乘務)、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無損檢測)、管道工程施工、集裝箱運輸管理、物流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等專業。
學院目前擁有海上專業所需的各種實驗設備,具備海上專業人才教育的教學環境和辦學條件。 其中新建成的航海模擬器實訓室和輪機模擬器實訓室已經達到了國內領先水平。2007 年學院被市教委、市財政局確定為天津市首批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學院以服務學生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堅持“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培訓”三位一體的教學模式,使學生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可以獲得與所學專業相適應的適任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成為大學?茖哟蔚母呒壖夹g型人才。在學生管理過程中,結合海運特色,采取半軍事化模式,強化對學生進行素質訓練和養成教育。
21 世紀是海洋世紀,開發海洋,教育先行。學院將以建設“海運和港口人才培養基地”為發展方向,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資源支撐,把學院建成專業特色鮮明的符合國家高等教育示范標準的高等職業學院。
單位:天津海運職業學院
地址:中國·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十一大街三號
郵編:300457
電話:022 - 66237300
傳真:022 - 66237400
招生熱線:022 - 66237000
人才熱線:022 - 66237409
設有物流管理、、、、、、、、金融管理與實務(航運...、計算機網絡技術、、、...、酒店管理(郵輪乘務)、、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航海技術、海事管理、輪機工程技術、物流管理、、、、、、、、金融管理與實務(航運...、計算機網絡技術、、、...、酒店管理(郵輪乘務)、、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航海技術、海事管理、輪機工程技術等專業,其中物流管理、、、、、、、、金融管理與實務(航運...、計算機網絡技術、、、...、酒店管理(郵輪乘務)、、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航海技術、海事管理、輪機工程技術是重點專業。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我院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原則。
第十一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二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三條之有關規定。江蘇省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
第十三條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1、安排專業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2、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和非學業類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第十四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09年面向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由其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對生源好、一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