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 |
等級:大專 位于山東0 關注人數:次 | |
類型:綜合 性質:(民辦)高職專科 主管部門:山東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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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專業設置
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的重點專業
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的錄取規則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⑴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按考生填報院校的志愿確定錄取資格。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檔,依此類推。
⑵按報考我院的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⑶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院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⑸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⑹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護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為6900元/年;臨床醫學專業學費為68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7900元/年;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為8200元/年;應用韓語、應用日語、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學費為7000元/年;應用英語專業學費為6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為6600元/年。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退學學費規定:學院根據省教育廳魯價費發〔2004〕55號關于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學生退學學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