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01年,是一所由原西雙版納教育學院等三所學校合并成立的高職院校。學院占地200畝,座落于著名旅游城市西雙版納州景洪市中心,校園環境優美,辦學特色鮮明。
學院現有在職教職工346人,在校學生4225人;設語言文學系等8個教學系部,開設應用泰國語等29個專業(其中3個為省級重點建設示范專業);建有中央財政支持的“國家緊缺人才—旅游專業實訓基地”等多個教學基地,形成了“校內、校外、跨國”三結合的完備實習實訓體系。學院堅持“立足西雙版納,面向東南亞,輻射省內外”的辦學定位,積極探索高職教育發展規律,努力辦好邊疆人民滿意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及社會服務、對外交流與合作辦學等工作成果顯著,被列為云南省實施“走出去”戰略試點高校和“實用技能國際人才培養基地”。近3年連續被評為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和優秀單位;2008年,學院被列為云南省首批高職高專示范性建設院校,學院黨委書記、院長聶曲同志獲首屆黃炎培杰出校長獎。
今后,學院將建成邊疆少數民族地區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培養基地、中小學教師成才的搖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和面向東南亞開展教育與文化合作交流的窗口及發展高職教育的一面旗幟,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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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招生錄取
一、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辦法、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領導,副院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招生就業處。
三、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由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監察辦公室設在學院監審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五、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各地生源分布情況,組建招生工作小組赴各地進行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完成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
六、招生錄取采取遠程異地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工作原則。
七、招生計劃及專業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辦)公布的為準,云南詳見《云南招生》計劃版或查閱我院網站。
八、身體條件:按教育部、各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執行。
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計劃錄取。錄取考生根據其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辦)
的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一)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區)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工作。
(二)招生錄取時,承認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類專業以考生加分后總分排序,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以文化總分(含加分)上線,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考生專業確定辦法為先考分、再志愿。
(四)招生計劃內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退檔原則:分數最低者先退。
(六)被學院錄取的新生名單將公布在學院網站上。
十、我院不在校外設立任何中介機構和代辦人,有關錄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長應直接向我院招就處聯系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