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學院天目學院(以下簡稱天目學院)是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2004年教育部重新確認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天目學院坐落于風景秀麗的吳越文化名城錢王故里——臨安市,校園占地面積330余畝。校園內古木參天,綠草如茵,環境優美,被評為“全國綠化模范單位”、浙江省“文明校園”、“平安校園”,是個學習的理想場所。
天目學院根據浙江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設置符合社會發展需求的本科專業,現有28個專業,涉及經、法、文、理、工、農、管等七大學科門類,學制為4年,F有在校生6200余人。
天目學院以培養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本科應用型人才為目標,貫徹“依托母體,相對獨立、規范管理”的辦學原則,充分利用浙江林學院學科門類齊全、專業完備和雄厚的師資力量等優勢,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期限,加強素質教育,強化實踐教學,注重應用能力的培養,努力培養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有用人才。
天目學院實行獨立招生,獨立頒發文憑。2009年學院面向浙江省計劃招收本科生1800名。學生在校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天目學院本科畢業文憑;凡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經浙江林學院天目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浙江林學院天目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實行“學校負責,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學院所有的專業只招收以英語為外語語種考生。報考英語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要求不低于90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其他情況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則適當降分至額滿為止。
第十條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第十一條學院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二條學院認可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具體錄取方式:
1.學院根據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規定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區)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
2.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江蘇省考生按照“等級級差法”進行排序,選測科目等級級差為1分,文、理科類專業選測科目要求2C及以上,必修測試科目要求4C1合格及以上。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則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院校志愿不設級差。
4.設計學類專業對進檔的考生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參考其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也相等的,參考其英語成績。
5.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學院根據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擬錄取專業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天目學院畢業生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實行雙向自主擇業。近三年天目學院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都達90%以上。
第六章收費標準第十六條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浙江等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的收費標準預收學費,預收標準為普通文理本科專業16000元/年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汽車服務工程)、土木工程三個專業17000元/年人,設計學類專業19000元/年人。學年末按學生實際所修讀課程的學分數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