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是一所有著光榮歷史傳統和深厚文化積淀的綜合性高等職業藝術學院。
始建于解放初期的“華南人民文學藝術學院”是我院的最初校名。當時,南方各省剛解放不久,各方面的干部都很缺乏。在葉劍英同志的親自主持下,中共中央華南分局決定創立中南黨校、南方軍政大學、華南人民文學藝術學院三所學校,以盡快培養黨、政、軍和文化等各方面干部。并任命華南分局文教廳副廳長、著名作家歐陽山擔任華南人民文學藝術學院院長,校址設在廣州市光孝寺內。我省著名的文藝家杜埃、關山月、黃新波,陳殘云、華嘉等同志都在我院任教。招收三期學生后,學院因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而停辦。粉碎“四人幫”后,全省廣大文藝家紛紛要求恢復華南人民文學藝術學院。
1985年,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并經國家教委審定備案,我院改稱為:華南文藝業余大學。同年開始招生。校長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文聯黨組書記杜埃兼任,劉田夫、歐陽山任名譽校長。學院一直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黨的文藝方針和“兩為”方向,從嚴治校,精心育人,艱苦創業,充分依靠社會力量,走社會辦學道路,逐步形成自己辦學優勢,贏得社會各界的支持和認可。
1995年,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我院更名為“華南文藝成人學院”。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文聯主席劉斯奮同志兼任院長,著名文藝家林墉、郭紹綱、湯小銘、羅宗海、王玉玨、鄭秋楓、施詠康、雷雨聲、饒?子、陳翹、姚錫娟等任學院學術委員。
200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傳部的關懷下,在省文聯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在廣州番禺區購買了占地93畝的新校址,并進行了大規模的美化綠化,使校園面貌煥然一新。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以及省委九屆二中全會關于建設廣東經濟強省和文化大省的 戰略部署,發展我省藝術教育事業,培養高素質的文學藝術人才,以適應新時期我省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我院于2004年4月轉制為“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從而實現了由成人辦學模式向普通高校辦學模式的跨越,也標志著學院躍上了新的發展平臺,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自改制以來,學院緊緊抓住發展機遇,堅持教育適度超前發展的戰略,把“內涵建設”和“外延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拓展外延,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辦學機制,形成了國有公辦、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種辦學模式。在加強學科建設的同時,已形成合理的學科結構與學科特色。學院目前設有美術系、藝術設計系、音樂系、流行音樂系、影視戲劇系、舞蹈系等7個系13個專業,逐步形成以美術類為主,音樂、影視、舞蹈等多種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結構。
我院十分重視校風、學風建設,鼓勵教師嚴謹治學、以嚴執教、教書育人。由于緊抓學風建設,近年來,我院教學與創作碩果累累。學生參加全國及省、市各類藝術展、演達1152人(次),所獲各類金、銀、銅與優秀等獎項共計187項。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在“2002年全國平面設計大獎賽??希望之星”中,我院學生囊括了廣東省獲得的三個金獎(即金手指),引起同行的矚目。2005年,“第六屆廣東省美術書法攝影展”中全省僅設4名金獎,我院美術系就奪走了其中的2名,同時獲得銀獎2名,銅獎8名,優秀獎6名;國際標準舞專業的學生在05年6月的英國黑池舞蹈節上,榮獲拉丁團隊舞世界冠軍,引起了較大的轟動效應。 2005年7月,我院流行音樂系吉他隊參加“‘05年(潮州)國際吉他藝術節’暨‘長城杯’吉他邀請賽”,取得一金一銀的優異賽果。2005年9月,我院影視戲劇系粵劇編劇研究生班共選送7件作品參加“第四屆中國戲劇文學獎”評選,并全部獲獎,其中1件獲二等獎,2件三等獎,其余的獲優秀獎,同時我院榮獲“組織獎”;同年11月,舞蹈系創作與表演的“玉舞人”參加了第七屆亞洲藝術節閉幕式演出,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好評如潮;此外,我院還通過多次舉辦高層次的學術講座,營造濃郁的學術氣氛,大大活躍了校園文化氛圍。
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和發展,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經風雨而茁壯,歷滄桑而彌堅。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關懷下,在省文聯和院黨委的直接領導下,學院全體師生將以飽滿的熱情銳意進取、積極探索,以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的態度深化改革,于改革中發展、發展中創新,為“把學院建設成為有嶺南特色、有自己獨特的藝術教育風格的高水平、多學科綜合型藝術學院”而奮力前進,以便早日實現“立足廣東、面向全國、拓展海外,建設一流的文藝職業學院”的宏偉藍圖。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 |
等級:大專 位于廣東0 關注人數:次 | |
類型:藝術 性質:(公辦)高職專科 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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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專業設置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的重點專業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的錄取規則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各生源省(區)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廣東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層次及投檔比例。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廣東文藝職業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文科類考生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考生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3+證書類考生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外語語種不限,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成績認可各生源省(區)統考成績;報考學校舞蹈表演、音樂表演(流行音樂)專業的廣東省考生,專業成績以學校公布的校考成績為準。
第二十四條音樂類、美術類專業分檔時考生的文化課和術科分的權重計算比例。
1.廣東省音樂類、美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分檔。對擬分檔到各專業的考生,按文化分和術科分各排一個隊列進行排序。其中,該專業60%的計劃按考生術科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40%的計劃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若考生是按文化分排序進行錄取且文化分相同時,術科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是按術科分排序進行錄取且術科分相同時,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文化分和術科分都相同時,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當前所報專業不能滿足錄取,則跳轉到下一個專業志愿,再按文化分和術科分各排一個隊列進行下一輪錄取。
舞蹈表演和音樂表演(流行音樂)專業在我校校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文化分相同時,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湖北省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對已出檔考生進行分檔,并按以下公式合成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投檔成績=(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2
3.四川省、湖南省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對已出檔考生進行分檔,并按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江西省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對已出檔考生進行分檔,并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安徽省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對已出檔考生進行分檔,并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
6.山西省、河南省、甘肅省、貴州省、云南省、廣西自治區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對已出檔考生進行分檔,并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高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三批專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高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各批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學校按照加分后的成績擇優錄取。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的收費標準
五、收費標準(詳見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文科類:6000元/年
美術類:7800—9200元/年
音樂類:7800—9200元/年
住宿費: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有空調、熱水器);1500元/年(新學生公寓,有空調、熱水器)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在校生情況
廣州市番禺區市廣路242號
電話:(020)34810201,84878982、34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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