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承擔國家計劃內招生任務,為社會培養高級技能型人才。
學院位于有著“荔枝之鄉”美譽的廣州市增城。清澈碧綠的增江河圍繞學院,成為2010年廣州亞運會水上比賽項目的場所。學院簇簇繁花處處綠蔭,環境幽雅靜謐;層樓櫛比設施完善,呈現出現代化高等學府的清新亮麗,映襯著悠久的掛綠文化,是莘莘學子學習生活和成才的理想家園。
學院具有良好的辦學條件和雄厚的師資力量。綜合教學大樓、綜合實訓大樓、圖書館、標準式學生公寓、室內外體育運動場(館)及多媒體教室、數字語音室、計算機網絡實驗室、電子電工實訓室、機電一體化實驗室等實習實訓場所一應俱全;食堂、商場、通訊、交通、醫療等服務設施齊備;別墅式學生公寓給同學們的住宿生活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學院擁有一支以資深教授為學科帶頭人,以教學經驗豐富的雙師型教師為骨干的教師隊伍。
學院現設有計算機系、機械電子工程系、外語系、經濟管理系和成人教學部。開設有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計算機應用技術、會計電算化、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工商企業管理及商務英語等多個專業。在辦學過程中,學院始終堅持以“學生為本,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理念,依托珠三角眾多企業實行校企合作,建立起順暢的畢業生實習與就業渠道。
學院采用內引外聯多元辦學模式,引進了北京大學、華南農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的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和遠程教育,學生?飘厴I時便可留校繼續深造讀本科。 學院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及各類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貧困學生辦理助學貸款,同時還采用保留學籍的間修制形式幫助貧困生能夠完成學業。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原則,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高職“3+證書”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出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做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第二十條我校原則上不設院校級差,不設男女生比例。專業錄取要求:專業錄取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額滿的情況下,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符合未錄滿專業的相關具體要求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兼顧單科成績作調劑錄取。對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或參加調劑但不符合專業培養相關具體要求的、或健康身高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或日語。
第二十四條對美術類考生我院承認全省術科統考(專業課)考試成績。依照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美術類專業分檔原則: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學費:9800元/年,我院如有調整,以當年廣東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住宿費標準公寓1500元/年,高級公寓2500元/年。我院如有調整,以當年廣東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