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實力雄厚的產業群孕育了江陰唯一一所公辦普通高校——江陰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占地512畝,建筑面積20余萬平方米,各類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達3000多萬元。設有機電工程系、電子信息工程系、化學紡織工程系、計算機科學系、藝術設計系、管理系、外語系、基礎部、體育部等7系2部,另有成人教育學院。圍繞地方產業結構開設40多個專業,其中機電一體化、電腦藝術設計、計算機網絡技術、電氣自動化、服裝設計等5個專業為省級特色專業。目前,在校生近8000人,教職工519人,其中專任教師318人,中高級職稱教師占專任教師的70%以上。畢業生就業率連年保持在98%以上,其中80%左右的畢業生在江陰就業,30%以上的畢業生成為了江陰企業中層以上干部或技術骨干,為江陰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學院立足江陰的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從學生終身發展的高度,形象地提出了“魂系江陰,根植企業,為江陰的企業群培養合格的具有‘班組長’以上潛質的生產、經營、管理者”的人才培養目標。圍繞這一目標,學院在實踐中形成了“定向招生、雙向培養”、“工學結合、頂崗實踐”、“項目導入、任務驅動”的教學模式。先后與江陰40家大型企業合作創辦了近50個“企業冠名班”,為企業進行“訂單式”人才培養。學院還本著“自強不息、立德樹人”的理念,注重培養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職業創業素質、科學人文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素質,不僅給學生知識和技能,更讓學生體驗到人生的價值、奮斗的意義,讓他們成為未來社會中人格健全的合格公民。
2004年3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視察學院,對學院的辦學定位、人才培養模式及實踐成果給予了充分肯定與高度評價。2005年6月8日,《光明日報》頭版頭條刊登了《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培養“班組長”型人才》文章,充分肯定了學院在“班組長”型人才培養方面取得的成果。2008年1月,“班組長——高職人才培養模式探索與實踐”課題獲“2007年江蘇省高等教育成果獎一等獎”。
今天,學院又站立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學院將解放思想,堅定信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加強內涵建設、品牌建設與特色建設,提升學院的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力,努力將學院建設成為與江陰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地址:江陰市錫澄路168號 郵編:214405
電話:0510-86022887
傳真:0510-86022815
網址:http://www.jypc.org
E-mail:yb@mail.jypc.org
錄取原則(江蘇省):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科目要求:選測科目要求詳見2014年《江蘇招生考試》招生計劃專刊,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
普通類: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中外合作類: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藝術類: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3.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遵循“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以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
(1)普通類、中外合作類專業。按語數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再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等指標進行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學院不再單獨組織相關專業測試。以文化分加專業分計總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等指標進行擇優錄取。
(3)采用“專業清”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如考生所填專業根據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均無法錄取,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各專業間不設分數級差。
4.高考外語語種要求:無要求。
5.符合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6.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的入學資格。
8.以上錄取規則與江蘇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江蘇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錄取原則(省外)
1.本院外語專業招生要求:英語。非外語專業招生對外語語種無要求。
2.各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采用“專業清”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如考生所填專業根據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均無法錄取,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各專業間不設分數級差。
4.對符合照顧條件的加分考生的處理,以加分后成績排序。
5.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的入學資格。
6.以上錄取規則與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執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收費標準:學院以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并實行一年一交的辦法。
普通專業: 4140 元 / 生 · 年
藝術專業:6800 元 / 生 · 年
軟件技術專業: 5800 元 / 生 · 年
中外合作專業:13000元 / 生 · 年
住宿費:600 元 / 生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