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藝術學院是江蘇省唯一的綜合性藝術院校,也是我國獨立建制創辦最早并延續至今的高等藝術學府。其前身是 1912年中國美術教育的奠基人劉海粟先生約同畫友創辦的上海圖畫美術院,1930年更名為上海美術專科學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專董事局主席,并為校歌作詞,題寫校訓、學訓。1922年,顏文樑先生在蘇州創辦了蘇州美術專科學校。這兩所中國最早的私立美術學校于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中與山東大學藝術系美術、音樂兩科合并成為華東藝術專科學校,址于江蘇無錫社橋。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從此,這一天成為南京藝術學院的校慶日。1958年華東藝專遷校南京,址于丁家橋。同年6月更名為南京藝術專科學校。1959年定名為南京藝術學院,學制改為四年,從而完成了學校的本科建制。1967年遷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號。經過一個世紀的建設和發展,南京藝術學院經風雨而茁壯,歷滄桑而彌堅,已發展成為在國內外卓有影響的綜合性高等藝術學府。
學校座落于歷史與現代交相輝映的南京主城區內,置身在傳統與時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滿傳說的石頭城,北接風光秀麗的古林公園,東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鄰槳聲燈影的秦淮河風光帶。校園環境優美,錯落有致,古老建筑飛檐翹角,雕梁畫棟,現代建筑明快流暢,風格獨特。一年四季花香草綠,如詩如畫。學校藝術氛圍濃郁,育人機制靈活,崇尚人文和諧,鼓勵成才成功。學校占地700余畝,校舍面積30萬平方米。在校普通本科生8997名,博士生109名,碩士生908名,留學生50余名,成教生1600余名,附中學生400余名。目前設有美術學院、音樂學院、設計學院、影視學院、舞蹈學院、傳媒學院、流行音樂學院、工業設計學院、人文學院、文化產業學院、尚美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14個二級學院,另設有藝術研究院、信息化建設管理中心、附屬中專、圖書館等直屬單位。按教育部頒布的專業目錄,學校設有美術學、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工業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戲劇影視文學、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舞蹈編導、攝影、藝術教育、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廣播電視編導、公共事業管理、導演、數字媒體藝術、廣告學、文化產業管理、會展藝術與技術等27個本科專業,專業方向50個,專升本專業8個,各類專修科(含成教)專業24個。現有教職工1000余人,專任教師659人,教授、副教授共304人,博士生導師50人,碩士生導師135人,聘有國內外客座教授、兼職教授90余人。
2011年獲得藝術學學科門類下設的藝術學理論、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美術學以及設計學全部五個一級學科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2012年藝術學全部五個一級學科遴選為江蘇省“十二五”重點學科,獲批藝術學五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藝術學(一級學科)為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點、省高校優勢學科,美術學為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點。《中國畫技法》、《油畫技法》、《設計基礎》、《中國美術史》為國家精品課程,動畫專業、藝術設計專業、繪畫專業、音樂學專業、表演專業為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藝術設計專業、美術學學科為全國高等學校創新人才培養實驗區;“數字媒體藝術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藝術設計材料與工藝實驗室”為江蘇省高校重點實驗室;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藝術設計、繪畫、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美術學、工業設計、繪畫、藝術設計學、表演、錄音藝術、服裝設計與工程、戲劇影視文學13個江蘇省品牌、特色專業(含建設點);手工藝課程實驗教學實驗室、數字音頻教學實驗室、版畫藝術實驗教學中心、影視制作實驗教學中心、工業設計實驗教學中心、現代雕塑綜合材料實驗教學中心、虛擬現實藝術實踐教育中心等7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含建設點)。
學校設有藝術研究院,下設14個研究所,另有實驗樂團、青年舞蹈團等演出機構。《美術與設計》、《音樂與表演》為全國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其中《美術與設計》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音樂與表演》為CSSCI來源期刊。近10年來,學校師生獲“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1篇,全國美展金獎3項,“金鐘獎”金獎2項,“文華獎”金獎1項,全國聲樂比賽金獎1項,以及舞蹈“桃李杯”、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等多項大獎。全校師生在國內外獲獎590余項,出版發表各類著作350多部,論文 2300余篇,國家級和省級科研立項49項。
在一個世紀的辦學歷程中,南京藝術學院秉承了優秀的文化傳統、積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蘊,從蔡元培先生確立的“閎約深美”辦學理念到劉海粟先生提出“不息的變動、不息的改造”辦學精神,陶甄了一代代優秀的藝術人才。改革開放以來,學校緊緊抓住發展機遇,主動順應教育適度超前發展的戰略,把“內涵建設”和“外延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實現了由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的跨越發展。近年來,學校大力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學科引領、基建保障、服務社會”五大發展戰略,以提高教學質量為中心,以科研和創作展演為抓手,完善學分制改革,不斷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學校立足“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的原則,注重營造濃郁的學術氛圍,強調學生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積極探索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大力推進教學質量建設,在實施一流教學、培養一流人才、創建一流學府的征程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優勢。2003年國家教育部首批高等院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秀”;2007年躋身江蘇省屬重點大學建設行列;學校先后被表彰為“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網絡系統優秀單位”、“江蘇省高等學校和諧校園”、“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江蘇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狀”、“全省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高校先進基層黨組織”。近年來學校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形成了博士、碩士、學士、中專多層次辦學體系,為社會培養了一批適應社會需求的德藝兼備的藝術人才,其中不少畢業生已成為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的中堅和藝術界的著名人物。學校不斷提升服務社會的能力,全面推進與無錫市、常熟市、鹽城市、南京市、武進市的政產學研用合作,努力為促進地方經濟轉型升級、繁榮文藝舞臺做出更大貢獻。
人杰地靈,鐘靈毓秀。在這所歷史悠久的藝術殿堂中,曾經涌現過一大批現代史上的文化名人和著名的藝術家、教育家:劉海粟、顏文樑、謝海燕、陳之佛、趙丹、黃鎮、吳印咸、沙飛、臧云遠、黃賓虹、俞劍華、黃友葵、程午嘉、劉汝醴、溫肇桐、陳大羽、盛雪、甘濤、姜希……他們為中國藝術教育的崛起作出過卓越的貢獻,也為南京藝術學院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今天的南京藝術學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養,得江蘇經濟大省的實力,團結奮進,不斷進取,已經成為學科門類齊全、辦學層次多樣、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設施先進的綜合性高等藝術學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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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藝術學院 |
等級:二本 位于江蘇南京 關注人數:次 |
類型:藝術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博士點:5個 碩士點:5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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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秦淮河畔、石頭城下的南京藝術學院是江蘇省唯一的綜合性高等藝術學府,也是我國獨立建制創辦最早的高等藝術學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國美術教育的奠基人劉海粟先生約同畫友創辦的上海美術圖畫院,1930年更名為上海美術專科學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專董事會主席,并為校歌作詞、題寫校訓、學訓。 1922年,顏文樑先生在...
南京藝術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南京藝術學院專業設置
南京藝術學院的重點專業
藝術設計專業、美術學學科為全國高等學校創新人才培養實驗區;數字媒體藝術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藝術學(一級學科)、美術學、音樂學、設計藝術學為江蘇省“十一五”重點學科,藝術學(一級學科)為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點、省高校優勢學科,美術學為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點;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藝術設計、繪畫、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美術學、工業設計、繪畫、藝術設計學、表演、錄音藝術、服裝設計與工程、戲劇影視文學13個江蘇省品牌、特色專業(含建設點);藝術設計專業、美術學學科為全國高等學校創新人才培養實驗區;數字媒體藝術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藝術學(一級學科)、美術學、音樂學、設計藝術學為江蘇省“十一五”重點學科,藝術學(一級學科)為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點、省高校優勢學科,美術學為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點;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藝術設計、繪畫、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美術學、工業設計、繪畫、藝術設計學、表演、錄音藝術、服裝設計與工程、戲劇影視文學13個江蘇省品牌、特色專業(含建設點)。
南京藝術學院的錄取規則
四、錄取原則
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公平、公正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新生錄取工作仍將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一)南京藝術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蘇省錄取辦法:
1、對填報南京藝術學院廣告學、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C,必測科目等級要求4C1合格。
2、對填報南京藝術學院按藝術類招生專業的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必須有四門(含四門)以上C級(含C級),且綜合素質評價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技術科目均須合格。
3、使用江蘇省美術統考成績錄取的繪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工藝美術(現代手工藝)、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戲劇影視美術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專業分均達同批次美術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在此綜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使用江蘇省音樂統考成績錄取的藝術教育(音樂教育)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專業分達同批次音樂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美術學(美術理論)、美術學(書畫鑒定)、藝術設計學(設計理論與策劃)、美術學(文物鑒賞與修復)、廣播電視編導、攝影、戲劇影視文學、美術學(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A.美術學(美術理論)、美術學(書畫鑒定)、美術學(文物鑒賞與修復)、藝術設計學(設計理論與策劃)專業統稱為理論類專業,專業實行的是統一考試,成績通用。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B.廣播電視編導、攝影專業實行的是統一考試,成績通用。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6、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書法學、音樂學(音樂理論)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音樂學(音樂傳播)、音樂學(樂器修造)、戲劇影視文學(影視策劃與制片)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9、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中國畫、藝術與科技(展示設計)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到江蘇省美術統考同批次省控線,且參加江蘇省美術專業統考并達本科合格標準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0、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音樂表演(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音樂表演(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音樂表演(音樂劇)、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演唱)、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演奏)、表演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到江蘇省對省外校考專業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1、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工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流行音樂創作)、舞蹈學(舞蹈理論)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工程)專業實行的是統一考試,成績通用。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專業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12、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古典舞)、舞蹈表演(民間舞)、舞蹈表演(國標舞)、舞蹈表演(昆舞)、藝術教育(舞蹈教育)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3、進檔考生按專業類別,采用志愿清、專業清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專業同分考生,參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參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語文科目成績,如仍相同參照英語科目成績。
14、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只錄第一志愿考生。
15、江蘇省考生優錄政策:
(1)、考生報考我校按專業分擇優錄取的專業,對于江蘇省考試院投檔的考生,凡專業成績合格,文化高考成績(即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且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的,優先錄取。
(2)、音樂表演(聲樂演唱、中國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流行音樂演唱、流行音樂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分別照顧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藝術學院確定為舞蹈表演、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中國樂器演奏)專業“特優”考生,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照顧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20%。具體報考和選拔及獎勵辦法見《南京藝術學院本科招生優秀新生選拔辦法》。
(二)南京藝術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錄取辦法:
對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我校相應規定的外省考生,我校將按照下列辦法錄取:
1、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美術學(美術理論)、美術學(書畫鑒定)、藝術設計學(設計理論與策劃)、美術學(文物鑒賞與修復)、廣播電視編導、攝影、戲劇影視文學、美術學(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專業,對文化高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線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A.本校美術學(美術理論)、美術學(書畫鑒定)、美術學(文物鑒賞與修復)、藝術設計學(設計理論與策劃)專業統稱為理論類專業,為統一考試,專業成績通用。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B.本校廣播電視編導、攝影專業實行的是統一考試,成績通用。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書法學、音樂學(音樂理論)專業,對文化高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線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專業,對文化高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線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音樂學(音樂傳播)、音樂學(樂器修造)、戲劇影視文學(影視策劃與制片)專業,對文化高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線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繪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現代手工藝)、產品設計、戲劇影視美術、動畫、數字媒體藝術、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音樂表演(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音樂表演(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音樂表演(音樂劇)、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工程)、藝術教育(音樂教育)、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演唱)、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演奏)、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流行音樂創作)、表演、舞蹈學(舞蹈理論)專業,對文化高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線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A.本校繪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現代手工藝)、產品設計、戲劇影視美術、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統稱為美術設計類專業,為統一考試,專業成績通用。對文化達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確定錄取的專業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專業分數線,在此分數線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B.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工程)專業實行的是統一考試,成績通用。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專業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6、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古典舞)、舞蹈表演(民間舞)、舞蹈表演(國標舞)、舞蹈表演(昆舞)、藝術教育(舞蹈教育)專業,對文化高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線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在山東省錄取期間,如該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數線,則依據相當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如軍檢線),按照我校相應專業規定的比例數,確定山東省考生的文化分數線。
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錄取期間,如該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數線,將參考該省往年相關分數線,酌情研定我校各專業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招生的文化分數線。
8、進檔考生按按專業類別,采用志愿清、專業清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專業同分考生,參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參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語文科目成績,如仍相同參照英語科目成績。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擇優錄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績/考生所屬省普通類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線。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擇優錄取,即按綜合分排序,
綜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績/考生所屬省普通類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線*專業滿分值+專業分。
9、考生所在省有專業聯考(或統考)達標要求的,我院均遵照執行。
10、凡未盡事宜均參照考生所在省規定執行。
11、外省考生優錄政策:
(1)、考生報考我校按專業分擇優錄取的專業,對于外省考試院(或省級招辦)投檔的考生,凡專業成績合格,文化高考成績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普通類第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的,優先錄取。
(2)、音樂表演(聲樂演唱、中國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流行音樂演唱、流行音樂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展示)專業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分別照顧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藝術學院確定為舞蹈表演、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中國樂器演奏)專業“特優”考生,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照顧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20%。具體報考和選拔及獎勵辦法見《南京藝術學院本科招生優秀新生選拔辦法》。
南京藝術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現有教職工1100余人,專任教師637人,教授、副教授共248人,博士生導師37人,碩士生導師126人,聘有國內外客座教授、兼職教授90余人。
南京藝術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南京藝術學院的收費標準
五、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學費:9000元/年-12000元/年(不同專業學費標準不一樣,以招生簡章公布的標準為準),住宿費:1200~1500元/年。
南京藝術學院在校生情況
在校普通本科生9237名,博士生75名,碩士生755名,留學生100余名,成教生1600余名,附中學生4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