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衛生學校前身系“山東省泰安助產學校”,1956年6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衛生廳批準創建,隸屬山東省衛生廳領導。1959年,將泰安專區人民醫院附設護士學校和泰山大學醫學系中醫科合并,更名為山東省泰安衛生學校,同年被確定為省屬重點中等專業學校,1960年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批準改為濟南醫學專科學校,1961年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批準將濟南醫學專科學校、山東省泰安中藥學校、泰安縣衛校、長清衛校4校合并為山東省泰安衛生學校,1980年將泰安衛生學校和山東醫學院樓德分院合并為泰山醫學院,泰安衛校停止招生,于1984年恢復建校。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 |
等級:大專 位于山東省 關注人數:次 | |
類型:醫藥 性質:(公辦)高職專科 主管部門:山東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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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泰安衛生學校前身系山東省泰安助產學校,1956年6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衛生廳批準創建,隸屬山東省衛生廳領導。1959年,將泰安專區人民醫院附設護士學校和泰山大學醫學系中醫科合并,更名為山東省泰安衛生學校,同年被確定為省屬重點中等專業學校,1960年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批準改為濟南醫學專科學校,1961年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批準將濟南醫學專科學校、山東省泰安中藥學校、泰安縣衛校、長清衛校4校合并為山東省泰安衛生學校,1980年將泰安衛生學校和山東醫學院樓德分院合并為泰山醫學院,泰安衛校停止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專業設置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的重點專業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的錄取規則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泰山護理職業學院在各省(區)市的錄取工作在國家教育部領導下,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符合錄取條件的,學院按規定依次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但考生入學后我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其他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一)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二)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首先在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三)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學院認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加試科目成績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政策。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四)對于進檔考生分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院可根據考生志愿和計劃等情況進行調劑。
(五)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錄取結束后,考生可通過各省(自治區)高招辦公布的查詢途徑、也可通過學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我院將根據各省(自治區)高招辦下發的新生錄取名冊寄發錄取通知書,“新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新生報到須知”以郵局特快專遞形式寄送。
第十九條學院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院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以參加學院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學費規定:學院嚴格執行山東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學費:5000元/人/學年;住宿費根據每個房間條件及住宿人數多少,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退學時,退學退費標準按照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