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共運輸職業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渝府【2010】17號)、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國有大型企業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為學院主管部門。學院由重慶市屬重點國有大型企業——重慶城市交通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重慶交通開投集團)出資舉辦。
學院座落在重慶雙福工業園區,現占地面積185426㎡,二期發展用地200000㎡,現有校舍建筑面積約10萬㎡。學院下設有軌道交通系、交通運輸管理系、車輛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公共藝術系、基礎教學部、計算機與網絡中心、城市軌道交通實訓中心、物流與國際貨運實訓中心、城市交通運輸管理實訓中心、汽車制造與維修實訓中心、現代焊接技術實訓中心、藝術設計實訓中心、會計電算化實訓中心等教學機構。同時,學院還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重慶市最大的智能化汽車駕駛培訓及考證中心,可為學生考取職業資格證和駕照提供便利。學院現有教師161人,主要來自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重慶交通大學、西南大學等重點教育單位,學院師資力量雄厚,具有教學、實踐經驗豐富的骨干教師以及交通開投集團系統內的科研技術專家,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級工程師65人,占教師總數的40%。
學院凸顯行業辦學優勢,實行校企一體的辦學體制,主干專業與重慶公交集團、重慶軌道交通集團、重慶交通樞紐集團以及重慶恒通客車制造廠、重慶長客軌道車輛有限公司、重慶公共交通汽車維修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定向培養,并充分利用集團各企業雄厚的科研、技術、生產組織以及豐富的人力資源優勢,擇優聘用各企業中、高級技術人員和中、高級管理人員到學院做兼職教師,確保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和就業質量。學院本著“讓學生成才、讓家長放心、讓用人單位滿意”的理念,遵循“勤奮尚志、敬業樂群”的校訓,弘揚“崇尚科學、鉆研技術、追求真理、引領文明”的精神,努力為重慶城市交通行業乃至全國交通行業培養高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
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已把學院列為上報國家交通運輸部“十二五”交通運輸行業主干學科(高職)重點支持建設的學院。根據學院“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學院將設置專業20個左右,在校生規模達到5000人,建成我國西南一流的城市軌道交通車輛駕駛與維修、公共汽車制造與維修、現代交通運輸運營管理等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基地。重慶公共運輸職業學院將建成以服務現代城市交通事業發展為特色,以軌道交通、汽車應用技術、裝備制造、國際貿易與現代物流專業群為重點,以全日制高職教育為主體,以繼續教育和培訓為補充,以校企合作為依托,以產、學、研相結合為紐帶,辦成西部一流,全國知名的大型國有企業示范類院校。
設有會計與統計核算、雕塑藝術設計、應用電子技術、汽車電子技術專業、焊接技術及自動化專業、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會計與統計核算、雕塑藝術設計、應用電子技術、汽車電子技術專業、焊接技術及自動化專業、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機械制造與自動化等專業,其中會計與統計核算、雕塑藝術設計、應用電子技術、汽車電子技術專業、焊接技術及自動化專業、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是重點專業。
第十條錄取原則: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按“三位一體”的模式選拔錄取考生。
1、錄取批次及調檔比例:錄取批次為高職專科第二階段,調檔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
2、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進校后公共外語為英語。
3、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體檢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4、報考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專業(駕駛方向)和軌道運營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無肢體殘缺、精神疾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及傳染病等。雙眼裸視E表1.0以上(只限于駕駛方向),男生身高1.70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勻稱。
5、報考志愿處理辦法:對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優先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
6、尊重考生志愿,在錄取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7、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制定的招生錄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一條各專業收費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城市軌道交通控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每學年學費9800元;城市交通運輸、報關與國際貨運、會計與統計核算、焊接技術及自動化、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應用電子技術專業每學年學費9200元;雕塑藝術設計專業每學年學費11000元。住宿費:學生公寓1000元/學年(六人間)或1200元/學年(四人間)。學生退費按照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