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原廣州大學科技貿易技術學院)是一所經廣東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正式備案的廣州市屬公辦普通高校。學院由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于1984年創辦,著名科學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主席鐘南山擔任名譽院長。
廣州市委、市政府將學院定位為為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生產服務業服務的高等職業學院。學院以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下屬學會、企業科協等單位為依托,充分發揮學院作為中國科協南方科技人才繼續教育基地、廣州市高新技術人才培訓基地和廣州市軟件與動漫人才培養培訓基地的作用,為國家、省、市培養了大量科技和高技能實用型人才。
學院創辦二十多年來,擁有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占專任教師數35%,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占50%以上。同時,學院還聘請了一批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較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技術骨干作為專業骨干教師。
學院現有廣州市番禺校區、天河五山校區和越秀花果山校區三個校區。番禺校區毗鄰廣州大學城,資源優勢明顯。學院目前普高在校生5500余人,設有經濟貿易系、管理系、應用外語系、機電系、計算機系、藝術設計系、服裝系、基礎部、繼續教育學院以及實驗實訓中心、職業資格認證中心、軟件與動漫人才培訓中心。學院緊扣廣州支柱產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確立了以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生產服務業為主的多學科辦學體系,形成了以全日制高職教育與繼續教育并重,學歷教育與職業資格證書制相輔相成的多層次、多類型的辦學模式。
學院始終堅持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合作、工學結合的發展道路,注重提高教學質量,狠抓課程建設和專業建設,現有市級精品課程、建設性示范專業和省級建設性示范專業。
學院重視技能培養,積極與企業、知名院所、學會以及國外大學、辦學機構合作,拓寬辦學渠道,打造品牌專業。學院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聯合計劃籌建軟件研發中心、與印度NIIT(上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了合作辦學協議、與德國德累斯頓工業大學、香港職業訓練局、倫敦行業協會聯合開展職業資格認證,實現了人才培養模式的多元化。
多年來,考生報考踴躍,生源充足,報到率高,畢業生就業率超過98%。
學院2008年招生范圍為:廣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五;招生專業為: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地鐵運營管理)、物流管理、商務經紀與代理、資源環境與城市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應用英語、藝術設計、服裝設計、音樂表演等。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在廣東省,專科層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我院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對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或參加調劑但不符合專業培養相關具體要求、或健康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學院所招各專業均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條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加分)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術科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廣東省,報考我院文科類、理科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我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商務經紀與代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地鐵運營管理)、物流管理、資源環境與城市管理專業及其專業方向的學費標準是7000元/學年。
2、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子商務、動漫設計與制作、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應用英語專業及其專業方向的學費標準是8000元/學年。
3、藝術設計、音樂表演、服裝設計專業及其專業方向的學費標準是9600元/學年。
4、住宿費標準:4人間為1500元/學年;6人間為1000元/學年,新生住宿統一由學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