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和地址]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廣東教育學院)創建于1955年,2010年3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改為現名,是廣東省屬的普通本科學校。校園位于廣東省省會、美麗的花城廣州市,設有海珠校區和花都校區,分別坐落在海珠區新港中路351號和花都區迎賓大道西30號。
[校訓和理念]
學校以引領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為已任,以“進德修業 為人師表”為校訓。堅持“民主與科學并重、人文與自然統一”的辦學理念,秉承“追求真理、關注民生、勇于擔當”的優良傳統,教育師生“學為君子,兼善天下”,著力培養“文化知識廣、專業基礎實、職業技能強”的應用型人才。
[專業和規模]
學校現設有教育學院、中文系、政法系、外語系、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生物系、計算機科學系、體育系、美術系、音樂系、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遠程教育中心、成人教育學院、教育發展力研修學院等16個教學院系和教育科學研究所等12個研究機構,開設22個本科專業和28個專科專業,分布在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法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7個學科門類。2013年底,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9854人,成人在校生4707人。
[師資隊伍]
學校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精良的師資隊伍,在校教職員工613 人,其中專任教師431人,包括正高職稱56人,副高職稱123人,博士119人。
[特色和優勢]
學校具有教師教育特色和優勢。現設有附屬學校5所,指導和管理的中小學校長工作室33個、中小學教師工作室45個,中小學校長實踐鍛煉基地95個,中小學教師校本培訓示范學校371所,英特爾®未來教育項目示范區10個、示范學校205所。廣東省中小學校長培訓中心、廣東省中小學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項目辦公室、廣東省普通高中教師培訓協作組和廣東省中小學校本培訓項目管理辦公室等設在學校。 學校積極拓展國際文化教育交流與合作,促進學校與國際現代教育接軌。先后與境外多個國家與地區的高等院校和教育機構建立合作交流關系,還與國內一些重點大學建立了學術聯系。從2004年開始,學校開展了留學生教育。2005年實施BTEC教育項目后,已經有幾批畢業生留學英國等國家。
在廣東教育體系中,學校扮演著獨特的角色,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目前,學校正抓住機遇,開拓創新,為把學校建設成為規模適當、特色鮮明、影響較大的多科性、教學型普通本科院校而奮斗。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
等級:二本 位于廣東廣州市 關注人數:次 | |
類型:師范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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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廣東教育學院),創建于1955年,是新中國成立后廣東省較早設置的省屬公辦高校之一。2010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由省屬成人本科學校改制為省屬普通本科學校,學校代碼:14278。目前,學校校園占地面積535.78畝,設海珠和花都兩個校區,有教育系、政法系、中文系、外語系、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生物...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專業設置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的重點專業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的錄取規則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和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本科文科類、理科類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高于105%。專科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層次及投檔比例。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本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不設置男女生招收比例。當同批投檔線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檔案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后續志愿的考生。
同等條件下,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專科(高職)只招收與英國愛德思國家學歷及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合作舉辦學分互認的專業(BTEC教育),原則上只錄取有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出檔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文科類、理科類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美術類、音樂類和體育類專業分檔原則:對出檔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的檔案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照顧加分)×30%+術科統考成績×70%=總成績”計算,然后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學校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精良的師資隊伍,在校教職員工613 人,其中專任教師431人,包括正高職稱56人,副高職稱123人,博士119人。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多年來,普高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我校畢業生深受社會各行各業的歡迎。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的收費標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各類專業的收費標準,請查看《廣東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學費標準:
專科: BTEC教育方向專業:每生每年13500元。本科: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年3800元;理科類專業每生每年4300元;美術類專業每生每年10000元;音樂類專業每生每年8000元;體育類專業每生每年4300元。
住宿費標準:
海珠校區住宿費標準:750元~1650元;花都校區住宿費標準: 1500元。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定。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在校生情況
學校現設有教育學院、中文系、政法系、外語系、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生物系、計算機科學系、體育系、美術系、音樂系、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遠程教育中心、成人教育學院、教育發展力研修學院等16個教學院系和教育科學研究所等12個研究機構,開設22個本科專業和28個專科專業,分布在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法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7個學科門類。2013年底,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9854人,成人在校生47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