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創辦于2003年,是經湖北省教育廳批準、國家教育部審核的一所全日制本科體育類獨立學院,也是全國第一所體育類獨立學院。校園占地面積600畝,座落在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區環島路11號,東臨京深高速,北望鳳凰山,南瀕湯遜湖,依山傍水,風景秀麗,交通便利,是理想的學習生活園地。
體育科技學院的舉辦方為武漢體育學院。武漢體育學院系博士授權單位,悠久的辦學歷史、豐富的辦學經驗、優質的辦學質量和良好的社會聲譽既是體育科技學院辦學的有力保障,也是體育科技學院辦學的優勢之所在。體育科技學院作為獨立辦學實體,其辦學體制和運行機制采取民辦模式,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在辦學和管理上,由武漢體育學院推薦派出院長和教學管理骨干參與,體育科技學院的教育教學全面接受武漢體育學院的指導和監督,武漢體育學院的師資、圖書、教學訓練實驗設施等資源與體育科技學院全面實行共享。
體育科技學院根據社會需求設置專業。現設有體育教育、社會體育、運動訓練、表演(舞蹈、體育舞蹈、健美操、大眾藝術體操方向)、經濟(體育經濟方向)、新聞學(體育新聞方向)、運動人體科學(體育康復保健方向)、英語(體育外事英語方向)8個本科專業和體育教育、舞蹈表演(舞蹈、體育舞蹈、健美操、大眾藝術體操方向)、體育服務與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4個專科專業。
體育科技學院的學生在校期間按體育科技學院的學籍進行管理,畢業頒發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在校學生享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評選資格,同時學院也設有各類獎學金及助學金,獎勵和救助品學兼優的學生。學院學費及住宿費等費用按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當前,體育科技學院正以一種全新的辦學機制和管理模式運行,堅持走跨越式發展道路,把教育教學質量視為生命線,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著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素質全面的適應性體育人才。
錄取規則和辦法
(一)錄取原則
1.湖北省體育類(體育教育)本科在提前批本科錄取,非體育類(經濟學、新聞學)本科在第三批本科錄取,體育類專科在提前批高職高專錄取;其他各省(市、區)的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市、區)有關規定確定。
2.考生健康狀況屬于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不符合本專業錄取條款之一者,我院有權不予錄取,特別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我院不予錄取。
3.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情況下從高分到低分接受二、三志愿考生。
4.錄取時無外語語種要求,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5.文理科比例按下達各省招生計劃數執行;
6.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院將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予以退回原籍。
(二)錄取辦法
1.體育類考生:湖北省考生需參加武漢體育學院組織的專業素質考試,文化和專業分數線由我院自主劃定,文化分、專業分雙上線的考生按文化分和專業分各占50%,兩者相加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我院擇優錄取。外省考生按各省的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錄取。
2、表演專業考生須獲得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表演專業合格證書,湖北省考生文化分由我院自主劃定。錄取時按照文化分排序從高往低擇優錄取。舞蹈方向的男女生比例原則上以各占50%劃線錄取。
3.非體育考生: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有體育基礎且身體素質良好者優先錄取。
4.錄取期間,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上線考生中,我院在錄取現場需要電話聯系后確定錄取,因故放棄志愿者,需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傳真退檔申請,我院予以退檔處理;在規定時間聯系不上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志愿,我院以退檔處理不予錄取。
5.按照湖北省招委安排,生源不足的院校實行公開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時間以湖北省招委公布的時間為準,其他各省(市、區)征集志愿時間由當地招委發布消息。
(三)錄取分數線劃定
1.湖北省體育教育專業本、專科、表演專業投檔資格線由我院自主劃定。
2.湖北省非體育類本科投檔資格線為第三批投檔資格線。
3.外省(市、區)各專業投檔資格線由各省招委劃定,投檔比例按各省(市、區)招委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