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是一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為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天津濱海新區干部培訓基地,是全國建設類一級資質培訓機構、天津市奧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和首批大學生就業工作站單位。
學院占地300余畝,坐落在具有濃郁高教氛圍的天津濱海新區大港生態高教園區。校舍建筑面積10.3萬平方米,建有教學樓、成教樓、文體館、圖書館、學生公寓、餐廳及運動場,并配有計算機房、語音室、多功能報告廳、實驗實訓基地、游泳館和賓館等設施。教室配置了雙向多媒體系統,校園網系統覆蓋了教學區和生活區,引入了流媒體技術,每個信息點都達到了教學傳播圖像、文字和音頻。校園網為光纖寬帶網絡,可同時為上萬個信息點服務。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一支以“雙師型”教師為主體、資深教授為核心的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隊伍。設有房地產經濟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國際經濟貿易系、工商管理系、藝術設計系、計算機系。面向全國招生,開辦國土資源、城市建筑、房地產、藝術設計、經濟、管理類等20余個專業。
學院具有長期依托行業開展職業教育的辦學歷史,在全國及天津市首創或率先開辦“房地產經濟與管理”、“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國土資源管理”等專業。1973年成立的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學校作為建設部中等專業學校房地產管理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持學校,主持制定出國家第一部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房地產管理專業教育標準、培養方案和教材及物業管理專業教育標準、培養方案等,并承擔了全國物業管理教師培訓工作。1985年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職工大學建立,被建設部批準成為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并被評審為全國建設類一級資質培訓機構。2004年,市國土房管局在整合各校資源的基礎上接收并重組了建于2001年的天津工商職業技術學院。30余年來,先后輸送大、中專學歷教育畢業生2萬余人,并在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00多個城市開展各級各類資格性崗位培訓、執業資格考試輔導、助學考試輔導、職稱考試輔導、職業技能培訓、繼續教育等培訓近15萬人次。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理念,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瞄準更高更新的目標,努力創建以全日制高職教育為龍頭,房地產類專業為基礎,輻射成人大專,普通中專教育及各類培訓,多層次、多類型、多規格,學歷與非學歷教育,職前與職后教育及終身教育融于一身的新的辦學模式;努力形成辦學功能齊全,辦學內涵豐富,辦學模式靈活的特色和優勢。全體教職員工決心為“十一五”期間將學院建設成一所具有“特色校、優質校、品牌校”水平的高職學院,充分發揮行業教育培訓基地的作用,為培養更好更多的高素質、復合型、實用型人才走出一條行業特色更強、教育質量更高、辦學效益更好的發展道路.
第九條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專業考生須有其他院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成績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聯考、統考合格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
第十一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并具有相關部門的資格證明。
第十三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五條之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藝術類錄取規則:
1、考生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專業聯考或者其他院校美術專業考試并專業考試合格;
2、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最低投檔線和報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五條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學院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報考“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考慮到就業原因,需要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不符合條件者慎報;報考“建筑設備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考慮到就業原因,女生慎重填報;報考“建筑設備工程技術(電梯)”專業的考生因就業需求,只招收男生。
第十八條已被錄取的考生,經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寄發的《錄取通知書》將蓋有“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錄取新生專用章”,《錄取通知書》依據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的郵寄地址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的方式寄出。
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5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10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2009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