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前身可追溯到創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兩級師范學堂,1913年更名為浙江省立第一師范學校,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建立杭州師范學院。2000年以來,杭州教育學院、杭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等相繼并入,組建新的杭州師范學院。2007年更名為杭州師范大學。百余年辦學,弘文勵教,青藍相繼,學校逐漸形成了以“勤慎誠恕,博雅精進”為校訓的優良傳統和“人文學堂,藝術校園”的辦學特色。
學校初步形成了以教師教育、藝術教育和文理基礎學科為主,醫、工、經、管、法協調發展的綜合性、開放性和交叉融合性的學科結構體系。現有服務國家特殊需求的博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1個,聯合培養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二級學科碩士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3個和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的中外合作培養教育領導學碩士項目。有省“重中之重”學科1個,省部級重點學科15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科技創新服務平臺11個,省部級創新團隊7個。
2001年學校通過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評估,2007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獲得優秀。現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學歷教育、繼續教育以及公辦教育、民辦教育、留學生教育、國際合作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并舉的辦學格局。
學校現有倉前、下沙、玉皇山、古蕩灣等校區,占地面積近1840畝,校舍面積近97萬平方米,校固定資產總值18.3億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達6.0億元,圖書館藏書239萬冊。下設17個學院、2個基礎教學部、1個直屬附屬醫院(市二醫院)和1個獨立學院(錢江學院)。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8100人(包含音樂學院本科生830人,研究生154人,不含錢江學院本科生8819人),其中本科生15987人、研究生1897人;教職工2284人,其中專任教師1327人、教授等高級職稱人員887人、具有博士學位的622人、共享院士9名。2004年學校獲得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
學校現有69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特色專業5個、教育部專業綜合改革試點3個、省級重點專業11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4個、省級優勢專業11個。有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設項目4門、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建設項目1門、省級精品課程27門。有國家級教學成果獎2項、省級教學成果獎29項、省級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4項、省級教改項目55項。有全國優秀教師2人,省級教學名師8人、省級教壇新秀9人、省級教學團隊5個。有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項目13部、省級重點教材46部。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點5個。有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學校還是首批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地方實施高校。
學校出版《杭州師范大學學報》《杭州師范大學報》《健康研究》《美育學刊》等報刊,其中《杭州師范大學學報》是華東地區優秀期刊,學報社會科學版已入選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和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擴展板來源期刊,并連續三屆榮獲“全國百強社科學報”稱號。
學校與美國、英國、韓國、日本、澳大利亞、菲律賓等國家和臺灣地區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際友好合作與交流關系,與美國中田納西州立大學合辦一所孔子學院,擁有來華留學生招生與培養資格。此外,學校還承擔了國家漢辦漢語教師的部分外派任務,承辦海外漢語教師教學能力的培訓業務。
秉承百年辦學的優良傳統,學校上下正團結一致,齊心協力,朝著建設一所省內乃至國內一流綜合性大學的目標而努力奮斗。
(統計數據截至2014年3月28日,不含錢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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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師范大學 |
等級:二本 位于浙江杭州 關注人數:次 |
類型:師范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浙江省教育廳 國家重點學科:6個 院士:8位 碩士點:39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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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師范大學于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建立,其前身杭州師范學校可以追溯到建于1908年的浙江兩級師范學堂(1913年更名為浙江省立第一師范學校)。2000年以來,杭州教育學院、杭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等相繼并入,組建新的杭州師范學院。2007年3月,學校更名為杭州師范大學。2001年,學校通過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評估,2...
杭州師范大學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1日
杭州師范大學專業設置
杭州師范大學的重點專業
杭州師范大學現有音樂學、課程與教學論、中國近現代史、有機化學、動物學、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6個省級重點學科及音樂學、小學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6個省級重點專業,具有16個學科的副教授評審權。
杭州師范大學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專業錄取原則:
1.文、理科專業:
按專業級差方式投檔(內蒙古除外),第一、二專業志愿級差分為2分,第二、三專業志愿級差分為1分,第三、四、五、六專業志愿級差為0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2.“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12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藝術二批提前批和文理二批提前批進行。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2)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學、電子商務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3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
(3)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照各專業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
(4)在錄取時,當填報志愿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突出特殊才能學生除外)。
3.藝術、體育類專業(含相應的專業方向):
(1)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和舞蹈學(師范)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其它省份:對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2)美術學(師范)、藝術設計和繪畫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或校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其它省份:對參加我校專業校考且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3)美術學(動漫教育方向)(師范)、動畫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省統考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其它省份:對參加我校專業校考且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4)藝術教育專業:
浙江省:對取得我校藝術教育類專業加試合格證的進檔考生,按志愿以浙江省相關專業統考綜合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未取得我校藝術教育類專業加試合格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其它省份:對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5)體育類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其它省份:對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6)綜合分計算辦法:
浙江省舞蹈學的綜合分=文化總分×40%+專業分×7.5×60%
其它各類綜合分=文化總分÷2+專業省統考(折合成100分制)或校考總分÷2×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
3.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檔后,若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先行鎖定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錄取結果。對我校其他專業志愿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錄取時根據學校上一專業志愿或上一輪平行志愿錄取后各專業招生計劃余額情況,進行計算機投檔,錄取原則同上。
4.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對部分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單科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排序,如遇英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時,則在錄取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后再按英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最多降10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市、自治區)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有關專業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美術類【美術學(動漫教育方向)(師范)、動畫專業除外】、體育類為60分(含)以上(體育特招考生的英語成績作參考),普通文理科為70分(含)以上,英語、日語專業為115分(含)以上,對外漢語專業為100分(含)以上。美術類【美術學(動漫教育方向)(師范)、動畫專業除外】專業語文成績原則上要求在70分(含)以上。
5.排序中總分相同的,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或綜合素質評價高的考生。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報考師范專業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均應認真閱讀《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如有不符合此體檢標準者,請勿填報師范類專業。
7.所有專業男女不限,其中護理學、學前教育專業不招未填報相應專業志愿的男生。
8.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9.經學校確認,各批次文理科第一志愿(首輪平行志愿)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學校將確保其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必須在錄取之前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并出具獲獎證書或比賽原始成績)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聲樂、器樂、舞蹈、話劇(主持)、曲藝、戲曲類藝術測試并獲三級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獲得A級證書的考生;
(3)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田徑、武術、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證書的非體育專業考生;
(4)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發明專利的考生;
(5)正式出版專著的考生。
10.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杭州師范大學現有師資力量
學校現有教職工23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1400余人,教授等高級職稱人員占專任教師人數的60%,博士生導師20余人。學校有共享院士7名,其中4名院士出任學院院長;入選國家“千人計劃”1名; “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名。
杭州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狀況
近三年本科生初次就業率一直穩定在93%以上。學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2009年,48.8%的畢業生在杭州市區就業,57.9%的畢業生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杭州師范大學的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2013年預收學費標準為:師范類文理科(含體育)每生每年為4000元;非師范類文理科(含體育)每生每年4400元; 藝術類每生每年70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年90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費標準為:550-1200元/學年,具體根據不同校區、住宿條件,收取相應的費用。
杭州師范大學在校生情況
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