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培養高技能應用型人才,以商務管理類為主、農工商并舉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近年來榮獲“廣東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依法治校示范性院校”“廣東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和“廣東省文明單位”等稱號。2005年接受全國“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被確認為優秀院校。
學院現有三個校區,校園總面積81萬m2,已建成教學科研用房及學生宿舍30萬m2,館藏圖書107萬冊,校內實驗實訓室112個,校外實習基地568處。千兆校園網的建成已為教學手段現代化和實現信息化校園目標提供一個優質平臺。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700多人,高職稱教師占專任教師的26%,具有“雙師”素質教師占72%。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41%。
學院設立商務系、財經系、計算機科學系、電子與信息工程系、熱作與管理工程系、人文藝術系、外語系、BTEC教育中心和繼續教育學院。2008年全日制在校生14026人,是廣東省目前規模較大的幾所高職院校之一。招生范圍遍及廣東全省和廣西、云南、江西、湖南、福建、海南、黑龍江、山東、河北、河南、新疆、甘肅、安徽、貴州、山西、內蒙等17個省區。建院25年來已培養各類畢業生四萬多名,其中不少已成為大中型企業和地方黨政部門的中高層管理人員或技術骨干。
學院歷年來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成立就業指導中心,每年舉辦一次有100多家用人單位參加的畢業生專場供需見面會,開展一系列推薦就業活動;同時,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并創造條件幫助學生繼續升學深造。近三年來畢業生就業率均在94%以上。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高考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我校專業不設男女生比例要求。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三批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第三批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學生收費標準嚴格按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7]186號文和粵價[2008]150號文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除有專業說明外,其余專業第一、二年:文科專業學費6500元/學年,理工類、外語專業學費75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第三年:文科專業學費5000元/學年,理工類、外語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