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創辦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學院,是新中國為“培養尖端科學技術所需求的高級化工人才”而創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學。作為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院校,肩負著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和基礎性、前瞻性科學研究以及原創性高新技術開發的使命。
北京化工大學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已經發展成為理科基礎堅實,工科實力雄厚,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教育學、哲學、醫學等學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點大學,形成了從本科生教育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動站以及留學生教育等多層次人才培養格局。建校以來,北京化工大學已為國家輸送了10萬余名各類人才。
學校由3個校區組成,東校區位于北京北三環東路,交通便利;西校區坐落于北京紫竹院公園西側,環境優雅;北校區在昌平區內,臨近著名的十三陵風景區,景色宜人。學校總體占地面積1070畝,建筑面積約636655平方米。擁有現代化的圖書館、教學大樓、田徑場、大學生活動中心和一批裝備先進的教學、科研實驗室。
學校共設有12個學院,全日制本科生13957人,全日制研究生5631人(其中博士656人),高職生1149人,函授、夜大等繼續教育學生6000余人,留學生363名;有教職工1868人,其中專任教師1139人,正、副教授650人,兩院院士9人,國家“千人計劃”引進專家1人,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1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9人、講座教授1人,“973”首席科學家4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5人,教育部跨(新)世紀優秀人才67人。
學校現有5個博士后流動站,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9個二級學科博士點(含自主設置),104個碩士點,44個本科專業;1個國家一級重點學科(涵蓋5個二級學科),2個國家二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3個北京市一級重點學科(涵蓋14個二級重點學科)、2個北京市交叉重點學科、3個北京市二級重點學科;8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4個北京市級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教育部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專業;2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實驗室,9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0個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學校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目前已經擁有化學、物理、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3個國家級教學基地、2個國家級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7個國家本科教學工程項目,1個北京市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試驗區,1個北京市級文化素質教育基地,1個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6個北京市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北京市級定點實習基地,3個北京市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5人,北京市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17人,國家級教學團隊5個,北京市優秀教育團隊10個;國家級精品課程15門,北京市精品課程37門,教育部雙語示范課程5門。
學校科研工作發展迅速,承擔重大項目、解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問題的能力進一步增強,科技經費不斷創出歷史新高,全校人均科研經費名列全國高校前茅。2001年以來,學校已有22個科研項目獲得國家科技大獎,擁有5個教育部長江學者創新團隊,位居全國高校前列。2012年學校科技經費到款50302萬元,獲得國家科技獎勵1項,省、部級科技獎勵13項,獲專利授權336項,發表論文2111篇。
學校一直致力于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北京化工大學科技園已經被認定為“國家大學科技園”。學校的科技產業擁有20多個與教學、科研緊密結合的科技產業實體,依托學校科技和人才優勢,以科技成果產業化為經營宗旨,形成了具有北化特色的高科技產業,在生物化工、日用化工、精細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領域已形成系列技術和多種產品。近年來,結合校內優勢學科、地方經濟發展戰略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需求,學校還重點在珠三角、長三角和環渤海地區,相繼成立先進材料、工業生物技術等校地合作地方研究院。
學校注重開展國際間學術和文化教育交流,先后與英、美、法、德、澳、韓、日等80所大學建立了學術合作關系。目前,學校已經與20多所國外院校開展了包括交換學生、聯合培養、攻讀學位、海外暑期學校、海外實習和參加國際會議及競賽等在內的30多項學生海外學習項目,2012年學校派到海外學習的學生達到266名。學校招收從語言生到本科生、碩士生以及博士生的多層次化的留學生,2012年在校外國來華留學生363人次,其中學歷生144人。學校擁有一批高水平國際合作項目,如“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簡稱“111計劃”)、“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項目”、“高端外國專家項目”、“海外名師項目”等,正逐步引領我校科研團隊走向世界。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就業工作,將就業工作列為全校四項重點工作之一,舉全校之力推進就業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業指導和服務體系,重視對學生的全過程就業指導,積極發揮學校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多年來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一直名列全國高校前茅。2012年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率為98.34%,研究生總體就業率為98.60%。
在21世紀這個充滿機遇和挑戰的時代,北京化工大學的全體師生將繼續秉承“宏德博學、化育天工”的校訓和“團結奉獻、艱苦奮斗、務實力行、博學創新”的化大精神,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努力把北京化工大學建設成為特色鮮明、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影響的高水平多科性研究型大學。
(相關數據統計日期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北京化工大學 |
等級:一本 教育部直屬 位于北京北京市 關注人數:次 | |
類型:理工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211工程 主管部門:教育部 國家重點學科:4個 院士:9位 博士點:35個 碩士點:104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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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學 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 ,國家 “ 211 工程 ” 重點建設院校。 經過近 50 年的建設,已經發展成為理科基礎堅實,工科實力雄厚,文、法、管、經濟學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點大學,形成了從本科生教育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
北京化工大學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北京化工大學專業設置
北京化工大學的重點專業
學校高度重視學科建設和發展。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學和化工過程機械 3 個國家級重點學科和高分子物理與化學 1 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學術水平蜚聲中外;應用化學、自動化儀表與裝置、工業自動化、化工過程機械、管理工程等 13 個省、部級重點學科享有盛譽;一批新興學科生物化工、環境工程、生物功能材料、制藥工程、通信工程、安全工程等煥發出勃勃生機。
材料學,化學工程,化工過程機械是北京市重點學科。
北京化工大學的錄取規則
第三章錄取
第八條錄取體制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九條招生計劃
北京化工大學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做好招生工作、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要求,結合學校歷年報考生源分布情況、學科專業設置、各省生源在校生的學業表現和社會需求等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計劃、選測科目及相關專業報考要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計劃包括普通招生計劃、特殊類型招生計劃和預留計劃三部分。普通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外發布;特殊類型招生計劃用于錄取相應類別的考生,這部分計劃包括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圓夢計劃”招生計劃、保送生招生計劃、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條提檔比例
北京化工大學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數105%以內,最高不超過120%。
第十一條院校志愿
1.北京化工大學鼓勵考生第一志愿報考,且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依次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績原則上不低于該生源地已投檔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成績。我校將預留在京招生計劃的3%左右名額,用于錄取北京生源第二志愿的高分理工類考生,高考成績要求高出我校在京調檔線40分以上,且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對產品設計專業招生計劃數為0的招生省份,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北京化工大學的藝術類考生。
2.凡獲得北京化工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含自主選拔錄取“圓夢計劃”)、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須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北京化工大學;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考生須在院校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報北京化工大學;對于單獨設置特殊類招生批次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考生須在該批次志愿填報北京化工大學,方能享受學校提供的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錄取與加分
1.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標準、高考成績滿足北京化工大學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于享受教育部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成績提檔,以實考分數錄入相關專業。我校對省級優秀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及具有體育特長等按教育部規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2.北京化工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分數清”錄取原則。
3.北京化工大學要求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中的選測科目等級為AB+(含AB+)以上。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據等級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選測科目等級達到A+A+的考生,在錄取專業時,享受在實考分數基礎上加3分錄入相關專業的優惠政策。已被我校認定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須達到AB等級以上(含AB)。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須達到江蘇省對該類考生的相關等級要求。
4.獲得北京化工大學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須通過“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還需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保送生及其他特殊類型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以學校與考生簽訂的協議書為準。
對于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獲得A檔資格考生應達到當地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校審查、錄取;獲得B檔資格考生,應達到我校在當地調檔線下20分(江蘇省為10分)以內,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數線,由我校審查、錄取。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調檔線界定為我校在當地已公布的本科統招計劃數形成的調檔線測算值。
對于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圓夢計劃”資格的考生,獲得A檔資格考生應達到當地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校審查、錄取;獲得B檔資格考生,應達到我校在當地調檔線下30分(江蘇省為15分)以內,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數線,由我校審查、錄取。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調檔線界定為我校在當地已公布的本科統招計劃數形成的調檔線測算值。
第十三條錄取期間的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方法
錄取期間,若有招生計劃在相應批次錄取結束后仍有剩余計劃,我校將該批次招生計劃調回至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四條定向招生
若在北京化工大學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計劃時,可在學校調檔線下20分以內,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若仍無法完成定向招生計劃,則調劑到其他地區招收定向生,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第十五條扶貧專項計劃招生
具有貧困地區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扶貧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畢業后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的專項生,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專業錄取
1.學校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分布安排專業,在考生填報的前3個專業之間設定志愿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滿足率最大為原則,一般情況下第一、二專業志愿級差最高不超過3分,以后逐級分差不超過上一級。同等條件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
2.根據北京化工大學專業設置及培養要求,報考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英語口語加試并成績合格。我校文理兼收專業及產品設計專業,雙語課程使用英文教材。
3.凡報考北京化工大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除符合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1)身體健康,熱愛體育事業,有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兩眼裸眼視力均不得低于4.7,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2)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市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隊員)可放寬到28周歲(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肝功能不正常者,不予錄取;(4)考生須通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考試。
錄取時,考生的高考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均要求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我校根據進檔考生高考成績、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等情況,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凡報考北京化工大學產品設計專業的考生,除符合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1)除內蒙古自治區和重慶市考生外,考生須獲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合格證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統考合格證。(2)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60分(150分制)或該科目總分的40%,其余單科成績不做要求。
錄取時,我校根據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相加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分文理,一起排隊),參考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和重慶市的考生,取得本自治區或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后,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達到本自治區或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60分(150分制)或該科目總分的40%,其余單科成績不做要求。錄取時,我校將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分文理,一起排隊),參考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5.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美合作辦學)專業屬于教育部批準納入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次錄取,錄取分數線不低于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該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僅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理工類考生,錄取時依據考生高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該專業學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
第十七條往屆生和男女生比例
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入學后復查
1.新生入校后,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2.定向錄取新生,須在入學前與定向單位簽訂協議,注冊前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拒絕與定向單位及學校簽訂協議書者,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北京化工大學現有師資力量
有教職工 1791 人,其中專任教師 1065 人,正、副教授 615 人,兩院院士 9 人,國家 “ 千人計劃 ” 引進專家 2 人,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1 人,教育部 “長江學者獎勵計劃” 特聘教授 8 人、講座教授 1 人, “973” 首席科學家 3 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 9 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 47 人。
北京化工大學畢業生就業狀況
我校作為教育部直屬的重點大學,設立的各專業社會需求較旺,培養的學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許多畢業生在各行各業施展才華,大放異彩。多年來,我校已經為社會提供了十萬多名畢業生,他們當中有的成為國家領導人和各級政府的負責人,有的成為兩院院士、科學家,有的成為著名的企業家或各個單位的骨干力量。普遍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和好評。經過近年來不懈努力,我校就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建立了完善的就業指導和服務體系,有序的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畢業生就業工作沿著“科學、系統、縱深”的方向不斷發展,培養了越來越多的優秀畢業生,廣大畢業生成為了推動和服務國家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學校為進一步加快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結構調整的戰略目標,把高校畢業生的資源優勢轉變為推動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的動力,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就業指導和服務體系。學校銳意改革,有序的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以就業指導為主線,擴大就業服務內容,占領畢業生就業主體單位市場,提高就業率以及就業質量。
為全面提高我校畢業生就業競爭力,學校注重對全體學生進行全程就業指導。從新生入校開始,就對他們進行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和指導。一方面,針對在校生實施“雛鷹助飛計劃”,幫助學生為今后的職業生涯規劃作好心理上、能力上、知識上的準備。同時,按照市場經濟規律,教育學生根據社會需求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樹立正確的職業理念,為將來就業做好充分準備。提高學生自我評價、自我改造能力,了解個人興趣特長愛好。幫助學生明確個人工作動機以及工作目標,逐步形成適合本人特點的就業目標。培養大學生職業決策能力、獲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學校開展了“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并通過就業指導課、就業講座、就業咨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對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幫助畢業生認清就業形勢,充分了解就業政策;從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職業觀的角度,有針對性地對學生加強畢業、就業、創業教育,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
我校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在構建“全程化、全員化、專業化、信息化”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中,各學院以提高畢業生就業率與就業工作質量為目標,結合專業特點,開展了特色就業活動。各學院走出學
校,主動與用人單位聯系,積極開拓本學院畢業生就業市場。我校2007年共召開大型供需見面會4場,組織各類校園招聘會240余場,為畢業生提供了廣闊的就業空間。
本著以學生發展為本的理念,我校2007年10月建成近1000平方米的新畢業生就業中心,包括招聘大廳、報告廳、面試室、辦公室和資料室,在硬件設施上達到了一流的水平,完全可以滿足用人單位和廣大畢業生的各種需求。就業機房配備了新的電腦設備,供畢業生上網查詢就業信息和網絡遠程求職。
學校畢業生近年來考取研究生的比例接近30%,就業率在95%以上,出國率6%以上。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就業工作,將就業工作列為全校四項重點工作之一,舉全校之力推進就業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業指導和服務體系,重視對學生的全過程就業指導,積極發揮學校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多年來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一直名列全國高校前茅。 2011 年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率為 97.74 % ;研究生總體就業率為 97.08 %。
北京化工大學的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規定,2014年我校本科生各專業學費標準為:產品設計專業每學年100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美合作辦學)專業國內期間學費每學年50000元,國外期間按照外方大學國際生收費標準執行,其它專業每學年5000元;如果國家調整2014年學費標準,將按新標準執行。住宿費標準:每學年1200元。
北京化工大學在校生情況
全日制本科生 13591人,全日制研究生 5272人(其中博士 651 人),高職生 1148 人,函授、夜大等繼續教育學生 5000 余人 ,留學生 22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