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是由20世紀40年代的國立音樂院(含幼年班)、東北魯迅文藝學院音工團、華北大學文藝學院音樂系、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音樂系、上海、香港中華音樂院等幾所音樂教育機構于1949年9月起在天津合并組建而成,同年12月18日政務院正式命名學校為中央音樂學院并任命正副院長。1950年6月在天津補行成立典禮,1952年燕京大學音樂系并入,1958年遷至北京,座落在北京西城區復興門原清醇王府舊址(光緒皇帝出生地)。但學院的歷史應追溯到1940年11月抗戰期間在陪都重慶青木關成立的國立音樂院,她是中央音樂學院多個前身中一脈相承的主要前身,至今已有70年校齡。學院原隸屬于文化部,2000年歸屬教育部。1960年被定為國家重點高等學校,1999年被列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學校,是目前全國藝術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國家重點高校和“211工程”建設學校。歷任院長為馬思聰、趙沨、吳祖強、于潤洋、劉霖,現任院長王次炤。
中央音樂學院作為一所培養高級專門音樂人才的高等學府,自建院以來已形成了體現教學、科研、藝術實踐綜合功能的,從附小、附中、大學本科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層次的完整音樂教育體系。現設作曲系、音樂學系、指揮系、聲歌系、鋼琴系、管弦系、民樂系、音樂教育系、樂隊學院、基礎教育部以及附屬中、小學、繼續教育學院、遠程音樂教育學院等教學部門。此外,還設有集教學與科研為一體的音樂科技部,其中包括提琴制作研究中心、現代電子音樂中心、音樂治療中心和嗓音研究中心等。2001年建立了全國藝術院校中唯一的一所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研究所。2005年,創立了亞洲第一所培養和訓練樂隊演奏人才的機構——樂隊學院。學院還設有海內外社會音樂考級委員會,與教育部考試中心共同推出“全國音樂等級考試”。此外學院還附設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和環球音像出版社等機構。中央音樂學院以全國音樂教育中心,音樂研究、創作和表演中心,以及社會音樂推廣中心的辦學模式,成為一所能代表中國專業音樂教育水平、專業設置比較齊全并在國內、外享有很高聲譽的音樂學府。
中央音樂學院是全國音樂人才向往的地方,吸引了大批有才華的年輕音樂家來院學習,培養了眾多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作曲家、音樂學家、音樂教育家和音樂表演藝術家,他們一直是中國音樂事業發展中的骨干力量和生力軍,許多在國內外重要音樂機構擔任重要職務,其中包括幾十位國家級院、團的藝術總監、團長和音樂學院的院長、校長。許多畢業生已經成為享有國際聲譽的知名音樂家,活躍在國際和國內的音樂舞臺上,其中有的作為獨奏(唱)家在世界各地巡演,有的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英國皇家科文特花園歌劇院擔任主角,在紐約愛樂樂團、意大利維羅納歌劇院、德國慕尼黑歌劇院、中國交響樂團、新加坡交響樂團、德意志交響樂團、中國愛樂樂團、中國國家交響樂團、中央歌劇院、中央芭蕾舞團、澳門樂團、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等擔任音樂總監、指揮或首席。
中央音樂學院是全國高校首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并于2003年設立了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人事部、教育部共同審批通過的第一批全國藝術學博士后流動站。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學科(包括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和音樂表演藝術)為全國重點學科。幾十年來,學院已建立起一支實力雄厚的教師隊伍,擁有一批在國內外音樂界具有一定影響的著名音樂家、學者和學術帶頭人。現職教師總數為359人,其中博士生導師47人,碩士生導師166人;專任教師281人,其中教授85人,副教授86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在教學科研中,涌現出一批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學者。
學院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910人,其中本科生1441人,博士生79人,碩士生362人,留學生28人;在站博士后5人;繼續教育學院、現代遠程音樂教育學院學生共5971人,附中、附小學生934人。
60年來,學院已建立起一支實力雄厚的師資和教學管理隊伍,在教學和科研中涌現出一批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創作了大量具有影響的音樂作品,出版教材、著(譯)作數百種,其中不少教材和教學成果榮獲國家級獎項。學術性季刊《中央音樂學院學報》行銷國內外,是全國藝術類中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唯一擁有教育部名欄的期刊,2010年入選教育部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名刊工程。學院已培養了數萬名音樂人才及數百名外國留學生,其中大多數畢業生已成為全國各地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研究機構的領導人和業務骨干,有些已成為享譽國內外的著名音樂家。
學院師生在國內外舉辦的各種音樂比賽中屢屢獲獎,據不完全統計,自建院以來,獲國內外各類獎項共計3219人次,其中,國內獲獎2485人次(金獎779人次),國際獲獎734人次(金獎250人次),其中包括著名的柴可夫斯基國際音樂比賽的金銀獎等。1987年以來,學院共取得科研成果獎87項,其中省部級以上61項。1989年以來,林耀基教授的《小提琴教學》、郭淑珍教授的《聲部確定及訓練的科學》、于潤洋等教授的《音樂美學教學成果》和吳祖強等教授的《作曲教學成果》分別在教育部每四年舉行一次的教學成果評獎中獲得國家級特等獎和一等獎。2008年,管弦系和樂隊學院、音樂教育系還分別獲得北京市教委頒發的“北京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稱號。2009年,管弦系和樂隊學院被國家教育部、財政部批準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單位”。
作為全國專業音樂表演藝術的中心,許多國際、國內的重要學術活動在學院舉行。一年一度的北京現代音樂節、北京國際電子音樂節和中央音樂學院音樂節等在國內外享有很高的聲譽和影響。學生們除了向本校的教師學習之外,他們經常有機會向來院講學的國際知名的演奏家、歌唱家、作曲家、音樂學家和指揮家面對面地學習。他們也有機會參加由學校和在京國際機構主辦的各種音樂節活動。
多年來,學院一直遵循“開闊的學術視野,廣泛的對外交流”這一基本的辦學原則,十分重視國際音樂文化交流工作,每年都聘請眾多國外著名音樂家和學者來院講學或任教,也有計劃地選派教師和學生出國學習、講學和演出。學院還聘請國際著名音樂家擔任名譽教授或客座教授,其中包括作曲家潘德列茨基、謝德林、古柏杜麗娜,指揮家小澤征爾、祖賓·梅塔、巴倫伯依姆、鋼琴家阿什肯納齊、弗萊舍爾、波格萊里奇,小提琴家梅紐因、斯特恩、帕爾曼、穆特、克萊默、文格洛夫,大提琴家羅斯托洛波維奇、馬友友,歌唱家貝爾岡齊、帕瓦羅蒂、多明戈、杰西·諾曼等,他們定期或不定期地來院訪問,舉辦大師班。
由優秀學生組成的中國青年交響樂團、民族管弦樂團、合唱團、附中少年交響樂團及附小室內樂團多次出訪歐、美、亞、非各國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參加了包括貝多芬國際音樂節、柏林青年古典音樂節等重要國際音樂節,并在許多重要場合演出,獲得廣泛贊譽。學校還與俄羅斯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樂學院、法國巴黎國立高等音樂與舞蹈學院、英國倫敦皇家音樂學院、奧地利維也納音樂表演藝術大學、美國茱莉亞音樂學院、耶魯大學音樂學院、日本東京藝術大學等世界著名音樂院校建立了校際交流合作關系。
學院校區教學設施功能齊備,大學部教學樓、琴房樓、圖書館、學生宿舍、運動中心均集中于此。
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廳是重要專業音樂會演出場所,每年有來自世界各國的著名音樂家舉行高水平的音樂演出,許多當代重要作曲家的音樂作品在這里首演。校園內有8個大中小型專業演奏廳、歌劇排演廳和學術報告廳。設在琴房樓和教學樓內的演奏廳各有座位200余個,是舉行室內樂演出的理想場所。
中央音樂學院圖書館面積4780平方米,館藏圖書樂譜、音像資料、音樂期刊等各種載體形態的資料逾47萬件(冊),包括古琴、琵琶文字譜、寺廟音樂工尺譜、傳統民族樂器演奏譜等珍貴資料,以及不同時期、不同流派的外國作品。另外還有不同語種的專業理論及工具書7.5萬余冊,音樂期刊1萬余冊,音像資料22.6萬余件,是中國最大的專業音樂圖書館。同時,數字圖書館還擁有《館藏音樂書籍全文庫》、《館藏音樂樂譜全文庫》、《音樂核心期刊全文庫》、《館藏音像資料點播庫》等數據庫。電子資源覆蓋書籍、樂譜、期刊、音視頻,是國內目前最大的專業音樂電子資源庫。圖書館還收藏有中國現代作曲家的資料及手稿,以及許多珍貴的文字和音響資料。其舉辦的音樂視聽欣賞會、專業講座及互聯網查詢等特色服務廣受師生的歡迎。該館附設有參考書閱覽室、大閱覽室和設備先進的視聽室,為師生提供了安靜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及良好的視聽設施,以及學院各種教學、演出活動及個人表演資料的專業級實況錄音、攝像,實現了采訪、編目、流通、查詢等業務的計算機管理,形成了現代化的音樂專業圖書館管理格局和集采、編、流、閱覽、資料復制、視聽欣賞、現場采攝錄及多個數據庫等一體化的全方位服務格局。1997年,該館加入了國際音樂圖書館協會(IAML),成為國內的第一個會員館。
中央音樂學院校區本部為北京西城區鮑家街43號,大學部校園分東西兩個校區,占地面積54446.54平方米。校園東區毗鄰本部,占地面積為6735.3平方米。教學區校舍建筑面積為87485.33平方米,其中教學行政用房有68855.51建筑平方米,圖書館面積約4070.62平方米。附中校區設在北京豐臺區方莊方群園。
目前,學院正在努力實施“十一五”規劃的各項目標和“211工程”三期建設項目。總面積3.6萬平方米的新教學樓已經完工并投入使用。這是一座集課室、琴房及各類功能先進、設施完善的音樂廳、報告廳和排練場所為一體的教學設施,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2008年經教育部批準立項,學校東區擬將建設未來的學生公寓及新音樂廳,總計建筑面積約5.1萬平方米。這一計劃實現后,學院的辦學條件、校園環境都將得到根本性改變。屆時,中央音樂學院教學與生活設施也將達到世界一流水平,為學院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本欄目內容由學院辦公室負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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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 |
等級:一本 教育部直屬 位于北京北京 關注人數:次 |
類型:藝術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211工程 主管部門:教育部 國家重點學科:1個 博士點:1個 碩士點: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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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建于1950年,其前身是20世紀20年代至40年代各具特色的幾所高等音樂院、系,他們分別是建于1927年的燕京大學音樂系、1939年的華北大學文藝學院音樂系、1940年的南京國立音樂院、1946年的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音樂系和香港、上海的中華音樂院, 以及建于1948年的東北魯迅文藝學院音樂系等,其主體是南京國立音樂院...
中央音樂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中央音樂學院專業設置
中央音樂學院的重點專業
中央音樂學院作為一所培養高級專門音樂人才的單學科高等學府,自建院以來已形成了體現教學、科研、藝術實踐綜合功能的,從附小、附中、大學本科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層次的完整音樂教育體系。現設作曲系、音樂學系、指揮系、音樂教育系、聲樂歌劇系、鋼琴系、管弦系、民樂系、交響樂學院、基礎教育部、附屬中小學、繼續教育學院、遠程音樂教育學院,以及設在教務處的古典吉他、手風琴和電子管風琴三個專業方向的直屬學科等教學部門。此外,學院還設有集教學與科研為一體的音樂科技部,其中包括提琴制作研究中心、現代電子音樂中心、音樂治療中心和嗓音研究中心等。
中央音樂學院的錄取規則
1.我院面向全國招生,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考:遵守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的現役軍人;在職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下列人員不能報考: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不滿一年(從被開除之日起到報名之日止)者;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2.報名者需交下列各件:考生所在單位或學校的介紹信,城市待業人員持街道辦事處介紹信,農村戶口人員持鄉政府介紹信,待安排退轉軍人持縣(區)民政部門介紹信,現役軍人持大軍區級政治部介紹信。介紹信上必須寫清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查驗原件交復印件;已在戶口所在省市參加藝術類招生報名的考生,須交藝術考生報考證復印件;考生報名登記表和考生簡明登記表(兩表本院出售);考生最近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報名考務費和專業初試費100元,參加專業復試者另交復試費100元。
3.報名時間:2月中旬。考試時間:2月下旬。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報名、考試時間:2月下旬。在本院第一志愿報考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和第二志愿兼報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的考生,均在上述規定時間辦理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的報名手續,報名時應按規定交報名費及其他各件。并另行填寫專業方向志愿表(表三)一份。?
4.考試分專業初試、專業復試和文化課考試。專業考試請咨詢學院招生辦。專業復試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將參加文化課考試的通知書寄給本人。考生應在戶口所在地按當地規定時間參加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按當地規定科目參加文史類或理工類的統一考試。個別省對藝術類考生文化課考試科目另有規定,考生按本省規定執行。文科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
5.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除經我院批準招收的推薦免試生外,一律參加高考。
6.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接到文化課高考成績后,須立即將文化課高考成績通知單復印件傳真至我院招生辦,復印件上需注明我院的專業準考證號。
7.我院文化課考試錄取分數線(文科不含數學、理科含數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依照北京市規定的當年藝術類表演專業的分數線。音樂學、音樂教育、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參照北京市規定的當年藝術類史論編導及師范類專業錄取分數線,根據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績,確定我院錄取分數線。我院根據考生專業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審、體檢結果,在考生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語文、外語成績達到本院規定的分數線,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平衡、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方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按專業課加上文化課成績的總分排隊錄取;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按文化課總分(文理科均含數學)加復試專業課總分的合計成績,排隊錄取。考生錄取與否均有書面通知。錄取通知書將在8月15日前后寄發考生本人。
8.港、澳、臺地區青年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廣州市聯合招生辦公室、福建省及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香港考試局、澳門中國旅行社等地報名,并按規定參加文化課考試。文化課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下旬,專業課考試的時間、科目與大陸考生要求相同,也在月中旬北京本院報名,2月下旬參加專業考試。
9.新生入學后我院進行政治、專業、體檢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營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學籍,退回原地區。
10.學生入學后使用的樂器(除鋼琴、低音提琴、打擊樂器外)由學生自備,確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賃。
11.考生考試期間食宿、旅費自理。
1.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招收演奏嗩吶、管子、笛子、笙、打擊樂、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箏、阮、三弦、揚琴、古琴、柳琴等樂器的考生。我院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的考生。
2.報考作曲、電子音樂作曲專業方向的考生須交本人音樂作品2~3件,報考電子音樂制作專業方向的考生,須交本人音樂作品或電子音樂制作作品2~3件;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綜合類專業方向的考生須交有關音樂的文章1篇(除詩歌外文體不限);報考合唱指揮方向的考生,須交自選合唱曲譜1首(帶鋼琴伴奏),一式兩份。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
除文化課總分外我院對語文、外語兩科的高考成績(每科滿分150分)提出最低錄取分數線要求,音樂學專業方向:語文成績不低于75分,英語成績不低于60分;音樂教育專業方向語文成績不低于75分,外語成績不低于50分;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語文成績不低于75分,外語成績不低于70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和合唱指揮專業方向:語文成績不低于65分,英語成績不低于50分。演唱、中國樂器演奏、鋼琴各專業方向:語文成績不低于60分,外語成績不低于45分。
我院繼續招收高等藝術院校附屬中等藝術學校及省部級重點中等藝術學校推薦免試生。所有推薦免試生均需參加本院專業考試,其專業成績優秀,在原中等藝術學校各科學習成績優良,經我院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接收為推薦免試生者,可免于參加高考文化課考試,但必須參加高考報名。我院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不超過當年全院招生總人數的10%。推薦材料必須在專業考試報名時交我院招生辦公室。我院音樂教育、合唱指揮、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不接收推薦免試生。自2006年起我院將停止招收推薦免試生。
中央音樂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幾十年來,學院已建立起一支實力雄厚的教師隊伍,教師總數為340人,其中博士生導師47人,碩士生導師166人;專任教師281人,其中教授85人,副教授86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在教學科研中,涌現出一批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學者
中央音樂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http://zhaoban.ccom.edu.cn
中央音樂學院的收費標準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院實行收費入學。凡2011年入學的新生均需交納學費。經物價部門批準,我院本科各專業每生每年學費標準為: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8000元,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
華僑及港澳臺新生學費同內地學生。外國留學生每生每年學費標準:人民幣33000元。
中央音樂學院在校生情況
學院現有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共計1897人,其中本科生1468人,博士生69人,碩士生360人,留學生41人;繼續教育學院、現代遠程音樂教育學院學生共4475人,附中、附小學生共906人(學院外附中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