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是經國家教育部、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02年的山東省濟南師范學校和創建于1952年的山東省濟南幼兒師范學校,1992年開始舉辦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大專班,2011年4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兩校合并改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成為一所培養、培訓學前和小學教育師資的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校自2011年開始招收高中起點的專科學生,初設學前教育、初等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四個專業。
學校是山東省重要的幼兒園、小學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具有豐厚的文化底蘊、豐富的辦學經驗、優質的辦學資源和較高的辦學水平,為全省的學前教育和初等教育做出了突出貢獻,先后被授予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國家級語言文字工作示范學校、山東省精神文明單位、山東省規范化學校、山東省德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藝術教育示范學校等榮譽稱號。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山東省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分專業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凡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學校將優先錄取;計劃未完成時,再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
專業志愿:
1.文理類: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2.藝術類:
美術教育專業認可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根據獲得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頒發《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志愿,在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音樂教育專業認可同類專業省內、省外本、專科院校的專業測試(不包括廣電編及文化事業管理類)合格證,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專業語種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4.我校無單科成績要求。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查詢。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標準執行,F各專業學費:學前教育、初等教育、語文教育、數學教育、英語教育4000元/年;音樂教育、美術教育8000元/年;會計、計算機多媒體技術、市場營銷4500元/年。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退學費用結算規定:退學退費標準按照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