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簡介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學院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依托政法系統的行業優勢,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強”的創新發展道路,努力培養基礎扎實、具有社會責任感、具備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學校注重教學科研與社會發展、經濟建設的緊密結合,已經初步形成以法學為主干,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語言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體系。
學校堅持科學發展,“貼近實際,注重應用”的辦學特色鮮明,具有多學科、多層次的辦學能力,努力創建有特色、高水平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文科院校。學校現設有法律學院、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學院、社會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文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高職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以及研究生部、體育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培訓部等教學部門。擁有法學(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識產權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經濟法方向、環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國際經濟法方向、人民調解方向)和監獄學、監獄學(社區矯正方向)、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行政管理、社會學、社會工作、勞動與社會保障、經濟學、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英語、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等25個本科專業及方向;另有司法助理、文秘等7個高職專業。法學中的行政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是市教委重點學科。法學(刑事司法方向)、監獄學、社會工作、法學、國際政治、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模式與實踐等6個專業和項目是上海市教委批準建設的本科教育高地,監獄學、社會工作專業為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
2011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確認我校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現有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和刑法學3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9000余人,繼續教育在校學生1600余人。現有師資隊伍結構合理,副高以上職稱占教師總數的40%,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超過教師總數的84%。8名教師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48名教師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教師中有多人承擔了全國性學術團體的領導職務。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劉云耕同志為學校名譽校長,學校還聘請了國內知名專家、學者100余人為名譽教授、客座教授。
學校設有上海司法研究所、應用社會科學研究院、東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20余個研究機構,出版《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校報為《上海政法學院報》。上海市社會心理學會、中國犯罪學研究會預防犯罪專業委員會等學術團體掛靠學校。學校重視開展對外交流與校際合作,先后與美國、法國、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多所大學建立了校際合作交流關系。
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占地面積1078.60畝,“佘山腳下的花園學府”已經形態初顯。學校教學設施先進、齊全,現有計算機中心、語音室等基礎實驗室,以及模擬法庭、刑偵實驗室、國際貿易綜合實驗室、速錄實訓室等設施。學校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評為“上海市花園單位”,蟬聯11~15屆“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2009年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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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學院 |
等級:二本 位于上海 關注人數:次 |
類型:政法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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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學院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依托政法系統的行業優勢,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高素質”的人才培養指導思想,努力造就基礎扎實、具有創新精神的應用...
上海政法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上海政法學院專業設置
上海政法學院的重點專業
有司法助理、文秘等9個高職專業。法學中的行政法學、刑法學、經濟法是市教委重點學科。法學(刑事司法方向)、監獄學、社會工作、法學、國際政治等5個專業是上海市教委批準建設的本科教育高地。
上海政法學院的錄取規則
1、根據生源情況,我校在各省、市規定的投檔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填報平行志愿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比例一般為105%以內;實行填報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比例一般為120%以內。
2、專業錄取時,以投檔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如出現同分的情況,文史類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理工類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
3、考生已投檔到我校并達到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但其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錄取,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4、考生獲得的省級招生錄取政策性加分,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若加分超過20分的,按20分計入總分),根據考生所在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加分規定執行。
5、報考法學(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法學(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政治專業考生外語口試成績要求C級以上(含C級),報考英語專業考生英語口試成績要求B級以上(含B級)。(若該地區外語口試測試只有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則報考以上專業考生外語口試成績須達到合格等級;若該地區無口試成績則只看筆試成績)。
上海政法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現有師資隊伍結構合理,副高以上職稱占教師總數的37%,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超過教師總數的81%。6名教師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40余名教師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教師中有多人承擔了全國性學術團體的領導職務。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劉云耕同志為學院名譽院長,學院還聘請了國內知名專家、學者 100 余人為名譽教授、客座教授。
上海政法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學院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國家有關大學生就業政策,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工作機制。我院連續三年本科畢業生就業率超過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年終就業率水平。2005年本科畢業生就業率98.9%;2006年本科畢業生就業率97%;2007年本科畢業生就業率98.86%;2008年畢業生平均就業率98.58%;2009年畢業生平均就業率98.78%;2010年畢業生平均就業率83.89%。就業流向:公司、金融機構、國有企業、三資企業、民營企業、三支一扶、政府機關(公安、法院、檢察、海關、邊檢)、事業單位、律師事務所、升學(考研、留學、專升本)、出國、自主創業等。
上海政法學院的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特殊(熱門)專業6500元/學年;一般專業5000元/學年。高職專業7500元/學年。(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上海政法學院在校生情況
學院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8500余人,繼續教育在校學生1800余人。